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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立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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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杀出重围的基本上都成老头子了,无论是骂架,还是打架都有心无力。

毫无疑问,这种选举模式对政党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光擅长演讲没用,那怕是吹的天花烂坠,你丫的连选举权都没有,甚至连投票资格都没有。

选民都有一定的知识水平,并且是行业精英,早就过了中二阶段,这些人对改变社会现状的欲望不大,忽悠他们可不容易。

就算是这些条件全部满足了,那也只是一个议员。想要从议员成为首相,还是要从基层一路往上爬,选举不是捷径。

这些限制条件,不是弗朗茨设置,他最多也就暗示了一下,后面的都是立宪委员会捣鼓出来的。

税收上也是如此,民众是向国王和皇帝缴税,中央政府和各邦国政府只是代为管理。

这一点上和英国人有点儿内似,只不过皇帝在权利上要大一些。

中央政府高层官员由皇帝任命,所有高层官员必须要有地方,或者是部委任职的经验,并且取得过一定政绩。

直接从源头上断绝了一步登天的可能性,或者说是:宰相必起于州部。

值得一提的是开放了国会议员选举,不过是高标准版的。

想想也正常,现在的立宪委员会都是既得利益者,自然要维护自己的利益了。

不要以为平民出身的****,就会扩大选举权。最终的结果往往是恰恰相反,这些人才是最反对扩大选举权的。

人心是复杂的,在没有获得特权前,反特权;当获得特权过后,屁股决定了脑袋,又要维护特权。

弗朗茨估计按照这个标准,有资格投票的人不会超过百分之一,有资格参选的人更少。

效仿英国人,国会被分为了上下院,上院由贵族组成,下院由民众选举产生。

投票权资格,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拥有新神圣罗马帝国国籍,并且长期居住在帝国本土,或者是殖民地、年满三十周岁、中学以上学历、拥有十年以上的社会工作经验,且在行业中做出了一定成绩、无任何犯罪记录、政治思想端正……

参选人资格更严,在满足以上资格过后,还有社会贡献度考核、个人综合能力考核、政治思想道德考核……

不用怀疑,按照这个标准执行下去,估计未来新神圣罗马帝国的国会很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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