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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四章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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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他《新儒学》中特别推崇“大汉族主义”就可以看出来,孔戬是想要缴投名状,然后融入兴汉盟,最终使儒学在兴汉盟体系中,得以延续、生存。

刘信启建立兴汉盟,保护汉民族利益,但是他并不是大汉族主义者。

大汉族主义者是一种歧视、排斥和压迫较小名族的名族主义。

刘信启苛刻的对待金国女真民族,是因为他们对汉民族犯下了深重的罪孽。而面对倭人,截止到目前这个时代,他们也只是海盗扣边,还没有做后世那些人神共愤的事情,所以刘信启只会将这个国家毁灭,不会随意的屠戮。

现在,对于劳改营中的异族,刘信启也是给了他们融入兴汉盟体系的机会,只要他他们通过基础扫盲考核,达到劳改年限,就能够出营。通过基础义务教育水平考核,还会获得参加兴汉盟吏员招募考试和加入兴汉盟军队的资格的权利。

“这个人现在在哪里工作?”刘信启问道。

“在蓬莱第二中学做文学老师,一边教学生,一边撰写一些文章发布在三份报纸上。”卢仁回道。

孔戬刘信启还是认识的,这个人的《新儒学》已经初步形成系统,现在周边聚集了一大波研究新儒学的文人。

新儒学的内容非常的激进,已经有一些“民粹”的迹象。

民粹在后世是贬义的,是一种在整治上刻意迎合普通民众的理念。这种思想体现为极端的平民化倾向,将平民和大众提高到了一个非常高的高度,发展到最后,会反对精英主义,忽视或者极端否定政治精英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总体上,在人权上,兴汉盟平民以上阶层是平等的,只有罪民的人身自由受限。

当然,对于异族,刘信启也没有什么给予什么特殊权利。

都是平等的。

“你要他做什么?”刘信启问道。

现在孔戬的新儒学处于名粹主义的萌芽,还没有走向极端,只是将百姓的地位提的很高。

刘信启心里清楚,这是孔戬通过揣摩自己的执政策略,然后专门迎合自己创造的一种新的思想。

先哲有很多,说的各种理论也很多,从中摘选一些,就可以组成一个自己想要的理论,各种倾向都可以“私人定置”。

最古老的时候,先哲们也是服务于君主的,所以最本质上,君主的利益是首位的。

孔戬可以说是儒家为了应对新崛起的兴汉盟,应对刘信启,推举出来的一个变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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