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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五章 事情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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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越来越了解,越来越有条件时,崇拜心态没有了,才发现,世界真的没有什么乐土,而快乐,只是你自心的最私密的状态,根本没有比较的可能。

快乐是满足需求后的闲适,还是提起*时的兴奋?这个我说不清楚,但绝对是私人化的东西,这是确定的。

我不相信,五千年的文明,留给我们的只有垃圾;我不相信,祖先给我们的肤色,是让我们自轻自贱的;我不相信,我们努力向上的结果,只是成为地球上低一等的公民。

也许,那些打台球的中年人,那些喝咖啡的年轻人,内心中,也不一定真服气吧。

事情有了变化,今天,我看到一种新的风气,那就是,平视外国人。不要再盲目崇拜某个地方某些人了,在北京教英语的胡同串子,也许只是西方某个混不下去的的人。也许,你送孩子到双语幼儿园,学到的是印度咖喱味的英语。也许,你爱上的那个白皮肤,只不过是个不负责任的花心罗卜。

这里有个奇怪的双重逻辑,姑且叫做认识上的两个凡是。凡是稀有的,都是好东西。凡是外国的,都是珍贵的。这很容易让人掉入一个误区。

外国人哪怕来了一百万,在中国14亿人口中,也是稀有的,难得的,但这一百万,都是好东西吗?外国,总共有差不多两百个国家,而发达国家只有二十几个,比例才占其中十分之一,这概率也太小了,用凡是来认定,有问题。

仿佛,真理根本就不远,就在外国那个乐土。

这种说法,辅之以可乐、巧克力而来,仿佛中国人造的商品,包装上没几个英语字母,都显得太土一样,对每个人都有巨大的杀伤力。

在大学时代,甚至在部队当兵时,许多人喜欢看好莱坞大片,谈论NBA明星,仿佛你要是不知识乔丹或者伍兹什么的,你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这对我们这些接触流行文化比较慢的农村孩子来说,简直就是阶级的硬伤,基本注定自己在文化中的弱势地位,只配当一个话题的追随者或者听众,根本没有交换话题的资格。

我读过一些诗书,我熟悉古代成语,我能够大段背诵《归去来兮辞》,但有什么用?人家根本没把这当回事。这加重了我们的自卑,因为贫穷,追不上洋玩意的价格,连话题也追不上。

况且,即使是发达国家来的人,就一定很珍贵吗?他们也中,大部分也只是普通人,并没有什么出色的东西。

当然,我也占过这种思维的好处。最开始,妍子包装那个酒吧,就是以洋气为包装特点的,还有外国人唱的蓝调,也是利用了国人的两个凡是心理。

但我用这个赚了钱,并不意味着我很舒服。因为自己并不感觉到理所当然。

要按妍子的经历,她比她所留学的美国人,大多数美国人都没有她富裕,她从心底里,是没有崇洋情结的。就像她所说的那样,抽大麻的家伙太多,让人家不起来。毕竟,她只是抽烟喝酒,都觉得自己堕落。

小池只是学习,不管它是国外还是国内,只要是知识,她就搜罗,她只享受这些知识在自己头脑中的组合,杂交出的思想,在语言叙述和交锋中,得到体操般的*。

在北京,我遇到许多人,能够精确分辨咖啡产地和味道的区别,并且配以考究的西服,简直优雅得拒绝群众。我知道他并不富裕,但也知道,他这种技能能够征服少女。我曾经很不服气,老想在少女面前揭穿这种人的底细。后来,我想我还是别自讨没趣了,那些少女们,也是那样的人。

我有钱了,毕竟是中国最富裕的少数人之一,但我没有正宗英语的伦敦腔,没有取法国人奇怪的名字,也没有国外大学的师承,所以,还是不要跟那些说英语单词的买办们打交道,始终占不了上风的,除非你是一个美国人。

尽管,我是一个不中断学习的人,还有一些算命的独门秘技,我所了解的历史故事很多,西方的著作也读了不少。按说,自己储备的知识量,并不比他们少。但总是吸引不了听众,因为听众只喜欢外国的东西,我没有这种气质。

可是,我并不反对外国的东西啊。我所犯的错误,在他们看来,是不崇拜外国。我喜欢红酒,这是法国的东西,并且我成了经营它的老手。我喜欢托尔斯泰、米兰昆德拉、克尔凯廓尔,我熟读凯恩斯、弗洛伊德、亚当斯密,但这些并没有什么用。人家只是喜欢一个白皮肤蓝眼睛的人。

所有的努力都注定无用,黄皮肤的我,不愿意当一个二等的人,所以,我不加入他们的圈子,我勉强算得有点人种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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