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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姑娘,你喜欢文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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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

“都说了多少次了,叫少爷。”沈旭之给石滩纠正到。石滩这一路已经多少学了一些人类的语言,可以进行简单的沟通。沈旭之对大人两个字不喜欢,一路上都在教导石滩称呼他少爷。多想做一个纨绔啊……

“少爷,刀削面是什么?”

“来咧……”熟悉的声调,再次听到,莫名间有些热泪盈眶。活着,真好!

“开两间客房。”沈旭之道。

“上房还有一间,普通客房已经满了。”小二马上吆喝着道。无论什么时候,房间爆满都代表着客栈生意兴隆,偶尔,老板高兴,能打赏下来一两个铜板。虽然少,但是有获得赏钱的机会总是让人开心的事儿。

看着小二洋溢着幸福的脸,虽然有一点点小小的小人得志的味道,但沈旭之没有在意,只是手掌一垂,两枚铜板不知从什么地方落到掌心。上前拉住小二的手,温言道:“那就开一间上房好了。”说完,凑到小二耳边,小声耳语说:“柴房还有地儿吧。”

感觉到铜板硬硬的,饱含着那少年的体温,有点烫。烫的小二心头一热,脸上职业的笑容里出现了几分亲切。“有。就安排您一家,我不放别人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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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就是寒云平原,往前走大概不到一天的路程就是一处叫做阴平镇的集市,村子里买卖东西都是在那。再远的地儿我们况黎族族人百年以来就没有去过。”石滩指着一望无际的旷野,茵茵绿草也有些开心的说道。

在石滩心中,那个简陋的村子象征着盐巴,布料,是生活的一部分。

“那就继续吧。”沈旭之看见了希望,这一路没有看见什么了不得的荒兽,身后李牧对付的那人也没有穷追不舍,一切似乎都很完美。羊皮袍子在草地上撒欢的跑着,像小狗一样到处闻来闻去,像是做着记号,又像是在找什么。

三人踏入了韩云草原。一路走来,比兰明珠一辈子走过的路都要长。脚底的血泡早就破了长,长了又破。虽然有高阶的木系法术治疗,没有溃烂,但一番皮肉之苦却是无论如何都免不了的。脚上的绣花鞋早就走烂了,现在套着的是沈旭之草草编制的一双草鞋。圆润的足踝露在外面,虽然狼狈但依旧圆润光滑,芷若明珠。

贴心啊……这么贴心的小二,如此美好的生活。一瞬间,沈旭之心情变得大好。“来三碗刀削面,要大碗的。半斤酱牛肉,再来两壶酒。”

“好咧……”小二一溜小跑,到一个靠着窗的桌子前面,把已经很干净的桌面又擦拭了一番,请三人坐下,才唱着诺走开。“上房一间,酱牛肉半斤,刀削面三大碗,陈年老酒两壶~~~~~~”声音拐了七八个弯,街拐角都能听的一清二楚。

听到一间上房,兰明珠的脸色变了变,胸口似乎被一块大石头压住,呼吸的不顺畅。沈旭之心情大好,也到了将要说分手的时候,少年郎也想留下个善缘,便解释说道:“你自己住。我和石头去柴房。”

听到沈旭之的解释,兰明珠又恢复了那份淡然冷傲的表情,仿佛刚才心中的大石根本没有出现过一般。看着窗外,没有理睬沈旭之,只是心中一缕淡淡的怅然若失的感觉久久不肯消散。

一路走来,虽然没有说话,女孩子的心思却早已百转千回,绕了无数弯儿。别说沈旭之,就连兰明珠自己都不清楚自己真正的内心是什么样的。

每迈出一步,脚底都钻心的疼痛。路上的石子草叶都在折磨着娇嫩的肌肤。兰明珠倔强的咬紧牙关,一瘸一拐的跟上沈旭之和石滩的脚步,不肯稍远。

对兰明珠的坚忍,沈旭之也很意外。娇生惯养的女孩子能做到这一步的人不多,但弱似岸边拂柳的兰明珠做到了,一声不响的做到了。

到了平原,三人脚程渐快。傍晚时分,三人便远远的看见炊烟袅袅的阴平镇。看见了许久不见的人群,不管是沈旭之还是兰明珠都有些激动。应该是可以活下去了!

熙熙攘攘的人群已经近在眼前,一个集市,繁华祥和的集市。虽然没有京城那么雍容典雅,但在经月没有见过人影的少年郎眼中,是那么的可爱。吵杂的集市在傍晚时分愈发热闹。三人来到一家客栈准备打尖投宿,客栈不大,但看上去简洁大气。房间在二楼,一楼是七套桌椅,店小二麻利的招呼着客人。看样子生意不错,虽然不是正点的餐时,但也稀稀落落做了三桌子人。

“小二。”沈旭之扛着羊皮袍子,走进客栈大门,吆喝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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