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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周围没有农田,也没有城市,放眼看去,到处都是绿油油的比人还高的青草。

在这片草原上,温差不是一般的大。中午的时候艳阳高照,如果不注意防晒,极有可能被晒得浑身通红,随随便就能将身上的那层皮给完整的揭下来;而到了晚上,呼呼的风声,夹杂着冰渣子,几乎能将寒冷吹进人的骨子里去,让人浑身痛不欲生---这样的气候环境,按理说是绝不适合人类生存的,但是就在这一片草原上却居住着不少的人口---不得不说,天地万物,人的适应能力和生存能力是非常可观的。

这里是一个不大的部族,人口差不多有八万。这八万多人,成年的正常身高在两米二到两米六之间,体重在三百斤到五百斤,皮肤呈古铜色,平均寿命120岁上下---是的,这里的人很显然跟地球上的人还不大一样。

霍查便是这个草原上众多牧民中的一个。他今年二十五岁,长得近两米的个子,在部族当中,还算是最矮的一个。为此,他直到现在都还没能娶上媳妇。当然,霍查并不心急,因为他很快就能准备一份非常丰厚的彩礼,到不远处的另一个部族当中去提亲了---霍查和他的三个哥哥一起,养了一万只满满。而这些满满当中,至少有四千只是膘肥体壮,足够卖出去的了。按照草原的物价,这四千只满满卖出去之后,足够换回来一万金币。按照部族的规定,要向部族首领贡献百分之三十的收入,这样一来也得有七千多金币的剩余了。在霍查看来,就算是提亲不成,他也不着急。七千多金币的彩礼,他也不打算送了。毕竟,如果不怕路远,到城里买个媳妇回来就是了。

是的,在部族往南,骑上高头大马走上两个月,在三千里外就有一座大城市,名叫“新罕城”,是南方人建立起来的。霍查没有去过新罕城,但是部族里面有很多人都去过,当他们回来的时候,都会乐此不疲的向自己的兄弟们宣传自己的所见所闻。有许许多多的事情,说起来匪夷所思,听起来让人根本不敢相信---那个城市好大啊,据说在高高的城墙里面,车水马龙、人山人海---真想不通,这些人住在城里面又不养羊,他们吃什么啊?

“好吧,让我来告诉大家吧。新罕城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地方,周围有很多农田,当然这还不是主要的。在城里面,人们住的都是坚固的房屋,楼房比咱的拉枯山还要高,分成了若干层---你们还别不相信,就是这样。好吧,如果你们不相信,霍洛可以作证。长生天在上,我要说了一句假话,让滚滚雷霆劈死我吧!”

围坐在火堆旁,一群姑娘在载歌载舞,而大多数男人坐成一圈,一边欣赏着舞蹈,一边在高谈阔论。

“我以长生天的名义向各位保证,该死的寮垒这一次说的都是实话。”霍洛站起来对着众人说完之后,又坐了下来。想了一下,他又拉了拉身边听得津津有味的霍查,一脸真诚的说道,“霍查,干脆咱别去提亲了,到新罕城买他三五十个媳妇回来,给你生一堆儿子,你看怎么样?在新罕城,有很多奴隶被摆在集市上卖,老一点的差不多三个金币就够了。当然,给你买媳妇是不可能买那样的。十七八岁的小姑娘自然也不在少数,长相好看一点的差不多百八十个金币就够了。当然,这些人可能都被破了身子。咱买最好的,没有破身子的,千把块金币就够了---以前长辈们去的时候,还没有听说这回事。这一次,我也是偶然认识了一个朋友---”

大哥霍洛这是第一次跟随长老们到城市里去,所见所闻真是大开眼界。当他回来的时候,霍查跟着二哥在放牧。霍查还还没来得及见到大哥,这些事情他当然还是第一次听到。当他听说这些事之后,顿时兴奋得差点跳了起来---是的,部族里没人看得上他,他已经纠结很长时间了。不过大哥说的这么起兴,霍查自然也不能打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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