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书一桐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四百一十八章、余氏的小心思,晴儿的田园生活,千年书一桐,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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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林红英几步上前,一把拉住子晴。十分亲热地笑道:“三弟妹还是这么白净,我时常念叨,这三弟可是有福气的。*娶了一个这么白嫩水灵的媳妇。”

白嫩水灵就叫有福气?子晴还真不能理解,林红英的手上都是老茧,摩挲着子晴的小手还真有几分硌的慌,最主要的是,好像是刚喂过猪过来的,米糠样的东西还粘在手上,一股猪食味。子晴刚抽出来,又被对方握住了。

子晴一看对方,想是来的匆忙,也没换件见客的衣裳,就是那种自己织的土蓝布。头上的银簪也没有了,子晴仿佛记得她家的条件还算好的,第一次见面,人又利落孩子们也看着不错,这一看,可是比第一次见面差了不少。

子晴可不知道对方的心思,第一次见面,这林红英存着几分比试的心思,自然要好生穿戴一番。十年过去。林红英又生了两个孩子,老大娶亲,花费了不少,日子比起子晴第一次见,确实是差一些。倒也没像子晴看到的这样落魄,主要是这一次。林红英自知自己比不过,还不如装个穷,兴许,还能多捞些好处呢?所以,就把自己家常在家做活的衣裳穿了来。

林红霞一家也来了,原来这余氏,见小紫他们买了这些肉和骨头,还有鱼,便想着庄户人家一年也吃不上几顿这样的好饭,便把自己的两个女儿都喊了来,也算打打牙祭。

子晴见这些小辈都不认识,不过,有两个男人还是应该招呼一声的,一个是林姐夫,一个是林妹夫,子晴赶紧跟小紫使了个眼色,小紫进屋取了东西,子晴趁机把自己的手解放了,有了这些花洋布,林红英也不用再拉着子晴的手了()。

也不知林耀祖那怎么样?要是能撑个一两个月,子晴还是带着孩子们进京吧,真受不了。

不是子晴矫情,嫌弃农村人,子晴本身也是从农村出来的,子晴的认知是,你可以穷,可以破,但是,要干净,做人要勤劳,有的是农村的孩子穿的打满补丁的衣服,可是,这衣服,补得干净整齐,外人一样看重你。[]这一点,沈氏就做的不错,子晴几个小的时候,那些旧衣服,沈氏都补好洗干净,邻居们见了,谁不夸沈氏的手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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