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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瑗,什么事这么神神秘秘的?”
“三姨太,你还记得我上次跟你说的,咱们合伙做个买卖的事儿?我想好了,成本其实花不了大的钱,我来垫,回头有盈利的时候刨去再四六分账,我四,你六。”
李氏诧异坏了,她当然记得沈南瑗说的,就那天裁缝来量完喜服的时候,害她还多想了两天,又看沈南瑗没动静的,一直闷心里头呢。
“且不说分成了,咱们能做什么买卖?”李氏这么问的时候,连眼神都是亮。大概是沈南瑗到这个家后给她的感觉一直都是笃定明确的,她就是信她主意正。
她娘家很穷,若不然她一个好人家的姑娘,也不会来给沈黎棠做妾。
沈家虽富,可苏氏一向刻薄,她每月的零花还不如大小姐做一件披肩贵呢!
她整日省吃俭用,从牙缝中抠出一点,用来补贴娘家。
若是真的能像三小姐说的,做个买卖,那简直是再好不过的了。
“做衣服。”沈南瑗在现代就是时尚杂志的主编,阅秀无数,当然,本身也是设计科班出身的。不过手工能力就不大行,所以她打一开始就想了拉李氏入伙。
凭着她的设计稿,加上李氏的做工,绝对不会比泷城最有名的裁缝铺差。
她把计划仔细同李氏说,一边从柜子里搬出了全新的布料,花色都是她精挑细选过的,“老板说是舶来品,不过是一半一半搭着卖,碰到懂行的照实价就卖我了。法兰绒做两件大衣,靳丝面料轻薄、悬垂感好,打出来的版样线条光滑,衣服也就轮廓自然……”
李氏听得两眼发愣,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把东西备下的。过了好一会儿,她伸手在布料上摸了摸,“料子好,你要拿来描衣服一定好看。”
“是咱们一块做好看了才对,手工活儿可都得倚仗三姨太了。”沈南瑗笑,“到时候,咱们穿上做的,往人堆里一站,那都是活招牌。”
沈南瑗能这么自信,一是因为金丝雀的容貌,二当然是对自己的东西有信心。作为时尚圈里备受推崇的风向标,不单有敏锐的时尚触觉,还有对那些品牌套路的了如指掌,吃透了规则,活得,才通透。
“这、这真能成么?”李氏心底有些发虚,只是对自己不自信的缘故。
沈南瑗挽着她的胳膊,“你上次给我绣的披肩,可有大把人来问价,我都舍不得出。三姨太,回头要有空帮我多做一件,要珍珠镶扣的。”
她这是想到里头的人里包括匡珍珠,对李氏做的披肩爱不释手,才想起来嘱咐一声,回头看怎么找机会送出去。
沈南瑗敲定了事,心里越发轻松。
虽然就两三个月功夫,但能多挣点儿,她就多点跑路盘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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