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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春红哈哈一笑,道:“咱俩啥关系啊?那可是老同桌呢。当然好意思了。”
卫蘅道:“好吧,那你说。”
蒋春红嘴上说得大方,身体还有些扭捏,小声道:“卫蘅,你现在在二中什么班级啊?”
卫蘅道:“二中初一126班。”
蒋春红一听,顿时笑容灿烂,说:“我在安山中学初一(8班),你记着啊。”
卫蘅:“???”
虽然不太明白,卫蘅还是道:“好,我记着了。”
蒋春红左右看了看,说:“卫蘅,如果我给你写信,你一定要记得回我啊。”
卫蘅:“哈?”
卫蘅有点没搞懂:“写信?咱们现在有什么是不能说的吗?一定要在信上说吗?”
蒋春红的脸,一下子红了,抿抿嘴后,她才道:“我们班级现在流行交笔友,别的学校的人,给我们班级的人寄信,然后回信,然后就在信里说些话……”
卫蘅一下子想起来!
还有这种事情!
说起来,她前世的时候,他们班级也流行过一阵子,不少同学都以收到笔友的信为荣,尤其是收信多的人,会让人特别羡慕……
卫蘅还记得她现在的前桌,那位叫做的何梦洁的女孩,她每天收到很多信,但都是挑拣着回复,挑些有意思的,或者附了照片,还觉得长得帅的回复,那些她不愿意回复,也会拿出来给同班的女孩子们看,谁要是想回复,她就把信给别人,让对方回复。
这样一来,如果能聊上,那个笔友,就成为自己的了。
因为那些笔友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卫蘅清楚的记得有一个还是雷蒙的,与安山市特别远,可以说是一个北方,一个南方,横跨那么遥远的距离,将信寄给一个陌生人……
这种感觉,就特别有吸引力。并且,你还可以给远方的笔友,说一些小秘密,也不用担心被别人知道……
卫蘅为啥会记得这么清楚啊?因为前世,何梦洁还将自己一个没看中的笔友,给了卫蘅,就是那个雷蒙省的,不过卫蘅写了信给对方,信石沉大海了,别人根本就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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