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刺荆轲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五十九章 约法三章,成为圣人是一种什么体验?,要离刺荆轲,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他的声音,慢慢的在整个天地之间回荡。

虽然很轻,讲的也很慢。

但却仿佛出现在所有耳畔一般。

在旁观者的视角。

更时只听着柳树下的天尊开口,便有着无数阳光,从那柳神遮天蔽日的枝叶之间落下来。

朵朵天花,仿佛在眼前绽放般。

于是,所有都恭身静听。

“本座要与诸位商议的第一件事情便是……”

“立约法!”

“无论人、妖、土地、河伯,皆当共守此约法!”

“杀人者死!”

“伤人及盗抵罪!”

“人人平等,无得奴役、强迫他人者!”

很简单的三句话,所有人都可以理解和接受的内容。

“无论是谁,不管是哪一个……”

“只要踏入本座之地,就皆当遵守此约法!”

“不如法,天地人鬼神共击之!”

“尔等可有异议?”天尊缓缓问着。

众村长、土地,纷纷稽首:“谨遵法旨!”

但,河中水族却有些骚动了。

人……

它们可不算人!

便是那些人群里的妖族,也隐隐有着不安。

作为妖孽,身为精怪。

人族修士,可是常常追的他们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宰杀之后,更会抽魂取血,炼化成宝物!

因人族乃天地主角,偶尔杀上几个妖族,居然半点罪孽与因果也不会沾。

只有杀得太多,或者做了有伤天和之事,才会沾染罪孽与因果。

如今,沙水天尊也是如此吗?

水族们情绪低落起来。

妖族们也都沮丧着。

但,他们能怎么办呢?

这世道就是如此。

人族是主角,万物之灵。

妖族、水族,不过精怪、妖孽而已。

人族杀妖,天地懒得管。

妖族吃人,自有因果、罪孽缠身。

世世代代以降。

大家也都习惯了。

吃人,被人吃。

杀人,被人杀。

只不过,人族受天地钟爱,所以大能辈出,妖族为天地所弃,只能苟延残喘而已。

却听着天尊又道:“却有一点,尔等当铭记在心!”

“本座眼中,人族是人,妖族是人,水族也是人……”

“人人平等,便是妖妖平等!”

“杀人者死,杀妖者亦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都市小说相关阅读More+

人在恋综,摆烂后全网都在磕我的cp

白子七

护国利剑

会说话的香烟

黑暗中属于她的光

灿澈

末日预言

宁航一

超级纨绔大亨

海金

做夜先生的梦中情人

唯有笔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