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红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六十二章 出师不利,邪风曲,血红,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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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三十一年一月二十五日,燕王府属下运粮队被瓦剌赤蒙儿所袭击,两千护卫士兵阵亡,一千八百民役被掳,五百车粮食,三百车草料被抢夺、焚烧一空,燕王大怒。
洪武三十一年二月七日,燕王次子朱僜属下五千轻骑轻率追敌,于草原上突遭暴风袭击,无数狼群于风暴中突兀进袭,五千精锐,尽数折损,燕王属地尽皆大惊。更加离奇是,狼群仅仅袭击了骑兵,骑兵马匹丝毫未动,连同铠甲、兵器,统统被瓦剌族人掳走。
洪武三十一年二月八日,燕王大世子朱僖属下外务主管,燕王府都指挥使厉风率军出征,大军合计十卫,旗下亲信将领计:任天虎、任天麒、沙山、沙水、幽冥宫五方煞神、十三血手修罗。五万大军,即日出发,燕王号令:“杀光那群蛮子,一个不留。”
厉风咬着一根稻草,扭动着身体坐在马背上。他哼哼着:“真是辛苦啊,本来以为做将军是一件轻松有体面的事情,谁知道却是要骑着马,穿着铠甲的赶路。我的妈啊,这屁股磨得疼也就算了,这铠甲也实在是太沉了一些。足足五十斤的三层链环锁子甲,还怎么能打斗啊?任大哥,你觉得如何?”
身材比厉风粗壮得多的任天虎苦笑:“生平第一次做官,也第一次穿盔甲,倒是有点不习惯。不过,按照小兄我以为,这军阵上面的勾当,就是力量大者为上,力大则胜。太过于精巧的招式,也没有用处的,只要有力量,有胆气,敢冲锋,那就是猛将了。所以,我特意选这八十一斤的三亭大刀做兵器,哈哈。”
任天麒垂头丧气的说到:“大哥,你就不要吹牛了,要不是有内力顶着,我现在就趴下了。你的力量比我大啊,但是我可不能用这种砍刀,勉强用枝长枪算了。反正小时候学武,打根基的时候也学过江湖上的‘杨家枪’、‘罗家枪’的,倒还是不会丢了爹的脸面。”
厉风摸着自己的屁股哀嚎:“两位老兄你们都是家学渊源,这大刀长枪的也使得惯,我可就麻烦了。我除了一手剑法,其他的都不会啊,听说那些蒙古蛮子最喜欢用狼牙棍、铁棍这些重兵器,岂不是要了我的小命么?我可舍不得用我的宝剑和那些铁棍硬碰的。”
任天虎拊掌笑道:“厉兄弟,这又有何难?你发出剑气,自然是无往而不利了。那些狼牙棍、铁棍之属,都是凡铁,怎么能抵挡你的神兵以及你高强的功力?沙山、沙水两位老爷子,他们岂不是也是用剑?这倒是没有大关碍的。”
厉风笑起来:“说得也是,我这青冥可是宝剑,加上内劲的话,一剑劈开一个人应该不成问题。。。啊呀,这五万人看起来倒是无边无际的,这么多人,可怎么管理啊?两位兄弟,不如你们每人带领三卫军队,我带领四卫士卒,这样自己顾自己的,方便啊。否则真的打起来的话,五万人可不好指挥的。”
厉风身边的那些将官一个个听得额头冷汗,他们互相看了一眼,心里都在疑问:“这个厉大人明显不会打仗,他到底是凭什么被任命为主帅的?大世子想要捧自己的人上台,这可以理解,但是王爷怎么就会同意了让他成为统兵大将呢?王爷的规矩可是严谨得很,没有功劳的人,那是绝对不能担任真正的统军将领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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