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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定海被捕的四个时辰之后。
周家花了重金,上下打点,总算是从两京诸市署那里,弄清了周定海被捕的罪名——将良人蒋育冒充为奴,略卖人口。
《唐律疏议》中,有律法明示:诸略人、略卖人为奴婢者,绞;为部曲者,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徒三年。
白话解释就是,倘若采用欺骗、抢掠、胁迫等手段将良人卖为奴婢,那么略卖良人的主犯,应当被判处绞刑。
但周钧却感到奇怪,在记忆中,父亲周定海是一个非常守规矩的奴牙郎,违法犯罪的事情绝不会去做,怎么有胆子良人充奴,略卖人口?
周钧问母亲罗三娘,可知道蒋育这桩奴牙买卖,但后者基本不过问周定海的生意,所以自然是一无所知。
就在这时,周钧的大哥,周家的大公子周则,听闻父亲被捕,向私塾告假,专门跑了回来。
周则比周钧大三岁,行事稳健,作风正派,但是性格执拗,不懂变通。
周则跨进大门,刚刚问清事由,就开口喊道:“父亲决计不会略卖良人,我等可去京兆府伸冤!”
此言一出,周钧就摇头苦笑。
案件详情眼下都不清楚,就跑去官府伸冤?
更何况,长安城以朱雀大街为界,街东为万年县,街西为长安县。周定海眼下是被万年县的县狱所收押,倘若直接跑到京兆府去越级闹事,不仅对解决案件没有任何帮助,还会徒增官府恶感,闹得凶了,说不定还要吃些皮肉之苦。
周钧朝罗三娘问道:“父亲做奴牙郎的营生时,那些经手的单子,可有书文和私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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