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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洗剑血成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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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又说满都海长大了就嫁给他,他就凌乱了。

策马奔出很远,丁一才缓了下来,抽出那边弯刀,倒吸了一口冷气:大马士革钢!

这可不是几百年后无良刀贩,酸洗出来、用砂纸一打就没有的花纹啊,这玩意不必多高深的监定水准,只要认真看过真品,视力没问题,一眼就能看出来了,而丁一就曾在博物馆里看到过真品。这玩意说起来,恐怕还要比丁一胯下这匹应该有汗血马血脉的白马贵重,真是官二代出手非同凡响啊。别说后世了,就是现时正统十四年,拿到京师去,也值许多的银子啊!

不过丁一苦笑着还刀入鞘,那个母豹一样的女人,他真的怕敢见她,只望后会无期就好。她不单是极度强势,而且似乎所有的纲理伦常在她面前都不存在一样,她想怎么整就怎么整!丁一真发作起来,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论心狠手黑也不是做出来,但还是吃不消那位安答。

因为他始终还是有下限的。

丁一取过那根鸣嘀,也就是响箭,点了点头对他说:“起来,你和巴特尔一起,去把部落里的人手都安排好,准备启程。”嘎达斯当然领命,他是一个聪明人,他看过丁一的武勇也见识了丁一的手段,在没有把握的时候,他将会是丁一最忠诚的走狗。

迁徙的队伍走得并不快,尽管因为那些马匪来不及收罗备马,所以缴获了许多战马,大家都至少一人两马。但总不能骑着马什么也不要就这么离开,蒙古包需要收拾打包,牛羊需要驱赶,指望那些牛羊跟战马一样的速度而又不跑散,明显是不太可能的事情。所以丁一并没有跟整个部落一起走,而是陪着巴达玛,护送她到了一个大部落,再回头去会合部落里的牧民。

“安答,收下它。”巴达玛遵守了她的诺言,在那大部落的不远处,指定一块水草肥美的地方,让丁一已成为小汗的那个部落驻扎下,而在丁一临别的时间,她叫住了他,从腰际解下自己的弯刀,赐予丁一。

丁一摇了摇头对巴达玛说,“我的刀现在送不了你。”他更习惯用长刀而不是弯刀。当然也能用,只是作为厮杀兵器来说,顺手是首选的。

“不,我用不了你那杀人的刀。”巴达玛说着拿出一件衣服,那是丁一先前换下沾染了血迹的长衫,浆洗之后仍旧还有隐隐的暗黑泛在青色的布料上,她说,“安答,把这件衣服留给我吧。”

例如要立威,丁一还是会在对方的手摸向刀柄之后再出刀。

他很清楚,若果是巴达玛,她绝对不会等,她想做什么就会直接去做——哪怕她明知在对方拔刀之前,她已足够可以杀死他一百次,也不会去等对方摸上刀柄。她真的就是一种野兽的思维,没有说突然单方面宣布丁一是她安答会不好意思、要把丁一这安答借酒逆推会下不了手、或是说把女儿许给安答做不出来之类的感情,没有,她那真不是装腔做势,是整个人就完全是动物性,从里到外就是一头人形母豹。

丁一长叹了一声,拍马向那个名义上已属于他的部落驰去。

丁一有些尴尬地点了点头,这感觉有些说不出来的暧昧似的。

这时巴达玛又从奶妈手上接过满都海,对丁一说道:“等她长大了,就嫁给你。”

丁一扛不住了,匆匆接过那把弯刀,胡乱道别了,策马逃也似的飞奔而去。

不论哪一句单独说出来,丁一也能理解得了。

但刚说了留件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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