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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散兵阵都是鬼扯,丁一在设计壕沟的时候,什么纵深、火力层次、交叉火力压根不敢想。不是丁某人不懂,他太懂了。正是因着丁某人懂,才不敢想。因为两条战线超过五十米的话,后面那条战线的子弹,打中前面自己人的机率,要比打中敌人大无数倍!而连五十米都没有。有什么意义?跑步也就是几秒的事,还不如甩了手榴弹上刺刀吧。

所以尽管警调连没有陷进去。但李云聪却根本无法发挥热兵器的优势。

至于说警调连全体上刺刀。李云聪也有浮起过这念头的,但很快就被自己的理性扼制住了:去送菜给人虐?这可是朵颜卫里,朵**凭仗着安家立命的精锐军马,一伙十三、四岁少年,就算以四敌一,能拿下这些蒙古鞑子?

这时李云聪便看见有一个同学被鞑子用一块随手捡的石头砸得头破血流。而且手里上了刺刀的遂发枪被鞑子劈手抢去,胡乱挥舞砸倒了四五人……他知道自己得做个决定了,因为他已经看到有同学摘下了手榴弹,开始在拧下后盖了。这是准备跟鞑子同归于尽的心思了。

回头望向身侧那一号通道,浓烟被风卷开了,便见十数步外开始,尽是鲜红的血和躺倒的鞑子尸体,但有着沉重的脚步声,继续在还没被吹散里浓烟里向前而来,刚才那一波手榴弹,让那段区域变成死亡绝境,几乎没有人能再站起来,但尽管密集,却也只是三五百人,毕竟覆盖的距离就只有那么多。而还有更多的鞑子步卒,正在浓烟里向这边推开。

“警调连!枪口向东,一排长接管指挥权!”向东,便是向着那一号通道,而李云聪摘了了一颗手榴弹,面对着因为他的吼叫而向他望来的鞑子,他讨厌这种选择,因为每每到达选择的时节,他的血,总是炽热。

血太热,便死得快。

军户家里长大的李云聪,听着他奶奶念了无数次,他爷爷是个热血的,阵上去了;他父亲也是个热血的汉子,也去了;他大哥是在土木堡殉国的,听说就是跟着先生后面杀鞑子,然后跑不及被射死。

所以他不希望自己太过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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