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下梨提示您:看后求收藏(五一八 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崇祯七年,竹下梨,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洪武大帝建立起来的强大的卫所军队这时已经战不能战,守不能守。

大明朝廷不得不采取其它办法来补充兵员,这就是一佥派民壮也就是征兵制,二实行募兵。

佥派民壮制度,指的便是平时对老百姓进行训练,有事征战,事平复还为民。弘治七年,立佥民壮法,以州县为单位征兵,平时由各有司进行训练,遇警守卫城池,虽然担负着一定的正规军任务,弥补正规军的不足,但依然是地方部队。正德年间,王守仁任南赣巡抚时,抽调民壮的精干者,编组成军,用来平息当地的农民起义,使这种地方部队有了正规军的职能。嘉靖年间,有的民壮还编入边海防军中——浙江海防军原有三十九总,每总四五百人左右,其中有六总是民壮。至隆庆四年,减募兵,增民壮,致使四十总中,有十五总为民壮,几乎占到四成。

此时民壮的佥派方式也发生了变化,正德年间,王守仁汰去机快民壮内疲弱不堪者,令他们出工食银,由各地方政府用这些工食银召募民壮和犒赏精兵,这又使佥派的民壮逐步走上召募民壮的轨道。民壮也由征兵制走上了募兵制,嘉靖年间,东南沿海海防军中的民壮,大体就是由各县按里该佥派多少民壮而出的工食银雇募的。这时佥派民壮也已衰落,而由雇募的民壮所代替。

民壮虽然是召募的并承担着正规军的任务,但他和正规军依然有别。由于是地方出钱雇募、只能作为守卫出钱地方的力量,而不能像正规军那样,可东征西戍,远调各地作战,依然不能完全代替过去的卫所军。

因此,募兵制度顺理成章的出现。

募兵始于正统年间。《明史·兵志》载:“正统二年,始募所在军余、民壮愿自效者,陕西得四千二百人。”嘉靖年间,随着军备废弛,卫所空虚,加之边疆不靖,战争频仍,募兵在南北更加普遍地推行开来。在浙江沿海,募兵已占近七成——浙江在指嘉靖末隆庆初有军队三十九总,其中募兵二十七总,占七成。以后增加民壮数,募兵数有所下降,到隆庆四年,下降到四成多一点儿。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武侠小说相关阅读More+

善良的魔神

晴天遮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