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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二四 红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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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不出大汗的次子。

乌兰巴曰在蒙语中是红虎的意思,给儿子起了这个名字,自然是因为庆格尔泰希望这个儿子像是红虎一样的凶猛强悍。

只是他的梦想,在连子宁率军突袭福余卫老营之后,便是彻底的覆灭了。

那一夜的血火,整个老营被付之一炬,而庆格尔泰的家人,则是死在了烈焰之中。

庆格尔泰在蒙语中的意思是欢乐,而他在那一晚,几乎要哭的昏了过去。

他固执的认为,这是上天对他前半辈子肆意妄为的惩罚,他一个人的随姓和欢乐,使得他的亲人遭受了劫难。

他砸碎了马头琴,埋葬了火不思,砸烂了家中所有的乐器,拿起了刀枪,找到了哈不出,要求从军。

庆格尔泰在福余卫,至少是在这脑温江两岸方圆五百里的范围内,都是家喻户晓的人物。

他是福余卫十余万牧民之中公认的第一勇士。

他天生神力,十岁的时候就能搬动一百二十斤重的石锁,一手一个,挥舞的虎虎生风,名声鹊起,族人们都认为他是神灵座前的护法转世。

在他十三岁的时候,则是能够驾驭草原上最为桀骜不驯的马王,在他跨上了那头爆裂的马王的背上,然后马王一声狂暴的嘶鸣带着他消失在天边以后,族人们甚至以为他再也回不来了,结果他在五天之后不但安然回来,而且已经将马王驯服。

而大汗哈不出听说了这件事之后,还特意召见了他,赏赐给了他一把铁胎弓,这把铁胎弓足足有手臂粗细,乃是福余卫中流传的宝物之一,想要拉开这把硬弓,至少需要双臂八石以上的力气。而他在席间就将这把大弓拉开,并且射中了二百步之外的靶心,哈不出赞其为‘第一勇士’。

哈不出自然是欣然同意,直接就委了他近卫军百夫长的差事,而这个福余卫‘第一勇士’的职责,则是保护那个少年。

在这一群之中,唯一一个没有穿铠甲的就是那个适才说话的少年。

他穿了一身紧身的皮袍子,收住了袖口,皮袍子敞开着,露出了里面的绸缎衣服,而他的头顶上,则是戴着一顶名贵的雪狐皮帽子,雪狐长长的狐尾耷拉到了后面,天然成了装饰。

蒙古漠北不比中原,在这儿能穿得起绸缎的人,非富即贵,甚至很大可能姓是即富且贵。

庆格尔泰刚才的话已经是暴露了他的身份——乌兰巴曰。

作为回报,他孤身一人出去狩猎了十天,带回来了一头皮毛完整,从眼睛处被射死的老虎,作为贺礼献给大汗。而因为损坏了一点儿皮毛就被他随手扔到一边的老虎,足有五头之多。

现在那张完整的虎皮,就铺在哈不住的椅子上。

这等凶人,若是从军的话,绝对乃是一员猛将,哈不出大汗已经向他许诺了,只要他成年了,就封给他百夫长的官爵,可惜他却是志不在此。这个第一勇士却是酷爱音乐,他喜欢那种天籁一样的音乐带给心灵的纯净的感受。

他前后拜过族中十几位老乐师为师傅,学习他们的技巧,蒙古人的所有乐器,无论是马头琴、雅托噶、蒙古琵琶、蒙古四弦琴,还是恒格勒格、大鼓、雅托克、火不思,他都是能够娴熟的掌握。但凡是当过他师傅的人都说,庆格尔泰以后会是大草原上最出色的乐师。

虽说在蒙古族这个喜欢歌舞的民族之中,乐师的地位不像是中原那么低,不过也绝对是高不到哪儿去,是以庆格尔泰的做法还是受到了不少人质疑的。不过哈不出倒是很开明,还封了他做宫廷乐师,也算是抬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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