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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哪里是根手杖,简直就是一个艺术品!

在好莱坞,喜欢手杖的人多得是,因为这是一个可以表示身份的象征,不过如果比起谁的手杖好,那就非卓别林莫属了。他的那根手杖。采用的是上好的木材外面裹银,制作得十分的讲究,杖头则是一个鹰头,霸气十足。卓别林十分喜欢,走到哪里都带着。

而他地那根手杖,比起哈维人给我做的这根,可就完全是小巫见大巫了。

洛克大爷交给我的这根手杖。比卓别林的那个长半截,全部用纯银铸成,上面装饰的全都是洛克特克、柯里昂家族的藤蔓,杖头是一个威风八面的红头,而且完全是照着十二生肖中地那个青铜龙头的样子做的。龙头的下面,还刻着一行小字:安德烈.柯里昂,承蒙上帝眷顾。

这样的一根手杖,我自然喜欢得不得了,更重要地是,它包含着哈维人的一片新意。听说为了铸造这根手杖,哈维人集体总动员,妇女们交出了他们的银耳环。老人们则拿出了珍藏多年的自己当初结婚时候用的银餐具,洛克大爷把跟着他几十年的结婚戒指都交出来了。

可以说,这根手杖,凝聚着哈维人一棵棵滚烫的心。

“安德烈。这手杖好,威风。”柯立芝摸着我的手杖,直流口水,然后谄媚地道:“你看,我都50多岁了。年纪比你大多了。比你更需要这个,看在我是老人地份上。这手杖你送给我得了。”

这家伙,他一撅屁股我就知道他拉什么屎。

“你老了!?前天在帝国酒店一晚上叫了六个女人人,是谁呀?!老了?我看你比维斯康蒂那样的生瓜蛋子都年轻!”我立马揭了柯立芝的老底。

“你这家伙,真是小气!小气!”柯立芝十分不要脸地咧了咧嘴,和卡瓦勾肩搭背走开了。三个人乘车出了好莱坞,直奔桑特亚镇。

自从罐头在这里的比赛被电视天播放之后,这里就逐渐成为了洛杉矶地又一个赛马中心,而且在声望上甚至超过了洛杉矶的圣杰佛逊赛马场。

赛马事业发达了,当地居民的日子也好过了,桑特亚镇收入增多,镇政府还联合洛杉矶市政府开始在桑特亚修建好的赛马场。

赛马场比圣杰佛逊赛马场的面积大多了,而且各项设施也相继建了起来,现在地桑特亚镇,完全便了样子,据说镇子里面有些常年在外工作地居民回来之后,怀疑自己走错了地方。

桑特亚镇因为罐头而红了起来,当地居民对罐头极为看重,镇子里面一致决定用罐头的头像做桑特亚镇地标志,所以如果你到这个镇子里面去,会到处看到罐头的那张脸。

我们直接把车开到了桑特亚赛马场的入口处。

桑特亚赛马场虽然修建得很好,但是和圣杰佛逊赛马场有着很大的不同。当地人牢牢记住桑特亚赛马是从何而来,他们不像圣杰佛逊斯赛马场那样要求进入的人都必须有一定的身份,而且票价贵的要命,在桑特亚赛马场,门票极为便宜,10美分,只要你有10美分,你就可以到里面看上一天。当然,赌马的话,赌注你就随便下了。我们三个人进了赛马场之后,柯立芝跑到后面看罐头去了,我和卡瓦直接上了贵宾席。

贵宾席里面人倒是不少,有些人认识,有些不认识。

看到我进来,那些认识的人纷纷我和打招呼。我也一一点头示意,然后在前排的位置上坐了下来。

“卡瓦,今天有没有罐头的比赛?”我转脸问卡瓦道。

“有,还有五分钟就要开始了。”卡瓦看了一下手表。

服务生给我端过了一杯茶,我接过茶来。顺手就把手杖挂在了椅子的把手上。

“呵呵,在纽约的时候,我就听说西部人都是土包子,原来是真地,连手杖都做得这么的俗气。”一个声音从后面传了过来,接着是一小声。

在我身边的卡瓦一听就气了,当场就要站起来,被我一个眼神制止了。

说这样话的人,肯定都是东部的那些家伙,虽然心里有些不爽,但是没必要大打出手,反正东部人一直看不起西部的,就让他们说吧。

我点燃了一支烟,看了看赛马场。卡瓦说得没错,果然是人晒人海,观众比以前多多了。

“自从股市崩溃之后,民众似乎都喜欢上了赛马,尤其是罐头。上次看电视。很多人都说喜欢看罐头在赛场里面奔跑时候的那种风姿,他们说看到了罐头那么奔跑自己就会有生活下去的信心。”卡瓦看着巨大地赛马场,眯着眼睛说道。

这家伙现在最得意的东西,就是罐头。

“如果美国所有人都能够看到罐头在赛场上奔跑的姿势,就好了。”旁边的柯立芝若有所思地说了一句话。

这句话,我听了之后,意味深长地笑了起来。

“来了!来了!”

“罐头!”

“罐头!”

赛马场里面突然想起了铺天盖地的欢呼声。

在豪斯的牵引之下,罐头出现在了场上。它似乎对这种万人欢呼的常见见怪不怪了,站在跑道上,耷拉着脑袋,啃食着地上地青草。

“就这么一个破马!?你让我来看的就是这么一匹像驴子一样的丑陋的东西!我的上帝。我原先以为西部人个个蠢得像驴子,没想到连他们地马长得都像驴子!这样的马,叫它赛马简直就是玷污了这项伟大的运动!”

刚才的那个声音又从后面传了出来。

我咬了咬牙,转过了脸。

我可以容忍这家伙骂西部人,但是我不能容忍他骂罐头!

罐头现在是我的心头肉。还从来没有人敢在我面前骂罐头一句。今天,这家伙算是开了个头。

当我转过脸去。出现在我视线里面的,是一个年纪大概有三十岁的家伙。

一看就知道是纨绔子弟,穿着一身极为高就的顶级竖条纹西装,脚上地以上用鳄鱼皮做的手工皮鞋,估计能顶上一般人几年的工作。手腕上带着金表,手指上花花绿绿全是戒指,歪戴着一顶帽子,嘴里面叼着一根雪茄,正在和旁边的一个老头说话。那老头仿佛是管家一类地人,低头哈腰满脸的赔笑。

“谢尔登先生,你说的一点都没错,这就是匹颇马!不过破马也有破马的妙处,你不如先看一看。”老头谄媚道。

“好好好,看看看看。我倒要看看这匹破马到底有多快。你看看它吃草的那个样子,多么地下贱,再看看它地那个大尾巴,简直就是插上了一杆大旗子,太丑了!还有,它的腿,估计还没有你地老二长,这么短的腿,这么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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