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牧闲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百四十八章 必输无疑的诉讼,超级警监,卓牧闲,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在过去八年的诉讼中,商务部力挺维生素c生产商,曾三次以‘法庭之友’身份提交书面声明,说明被指控企业的行为是根据政府要求实施的,试图使被告企业依据‘外国主权强制’原则免于法律责任,也试图使迄今为止仍在问中国人留不留辫子的美国人,理解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复杂性。”
艾琳侧身解释道:“这恰恰为被告此次反垄断诉讼失败钉上了棺钉,这些中方认为合理合法的行为,在包括我在内的所有美国人看来,是无可争议的价格垄断行为。可以说中国政府习以为常的所谓‘调控’,正是被告极可能败诉,并且极可能被判支付天价赔偿金的主因。”
白晓倩沉思了片刻,突然问:“既然价格共谋板上钉钉,那我们能不能在‘国家强制’、‘域外效力’和‘国际礼让’上做文章?”
韩均摇头苦笑道:“可能性微乎其微,一是陪审团和法官不可能引用中国法律审理,二是原告的证据太充足了,充足到无法证明涉案企业有可能被政府强制的地步。”
“什么意思?”
“2002年7月,康维尔公司,有就是北华制药的子公司等参会企业同意定价为3.8美元;2003年4月。参会企业同意最低出口定价为11美元;2004年3月15日,参会企业签署协议。约定最低定价9美元,约定关停生产线。限制供货。
但这次联合行动并不成功,为了各自的利益,几家涉案企业并没案协议进行。2004年12月,维生素c的出口报价又跌到4美元每公斤以下。如果是强制,根本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所以‘国家强制’根本站不住脚。”
高铭举手问:“韩律师,原告证据这么确凿,想在法庭上翻盘基本上不可能,您能不能预估一下。最后判决大概会要北华制药支付多少赔偿?”
“绝不低于1亿美元。”
“上诉呢?”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