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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在几个月前,陆三桐还不敢想象自己会做了山贼。
其实就算是现在,他也觉得这份职业有些浪费了他的满腹才学。不过既然做了山贼,那也要做个有才学的山贼才行。
其实三桐也不是很有文化,只是幼年时曾在淮南求过学,读过一些书,识得几个字而已,可是在这些山贼里,那可就是了不得的。
众人觉得他读过书,识得字,又正值壮年,就推举他来做了头目,带领这些活不下去的乡亲们做做打家劫舍的勾当。
说打家劫舍,那是他们自己抬举自己了。此地地处沛郡边缘,与鲜卑族的燕、羌人的大秦边境都相去不远,常有战事,所以除了他们早就没了什么人烟,只有一些无处可去的百姓,搬到山中,躲避战乱。一方面在荒山中开些荒地,种些粮食;一方面有小规模的战事结束后,他们就可去战场附近,捡捡别人丢弃的零散器具和粮食。
当然他们也打劫人数不多的过往行人,只不过这样的机会实在是少得可怜。
魏刁儿今天趾高气扬,因为他头一次跟着三桐出山,就捡到了很多粮食,足足有大半车,是晋军溃散时丢下的。他心里暗自盘算,回了山寨就和他老母亲说这粮食是打劫劫来的,也让她见见她儿子的确是有些真本事。
三桐看着这半车多粮食,也很高兴,可是能吃好久啊。越看越高兴,一高兴他就诗兴大发:“今天收获多!”
众人一听就停下脚步,等了片刻,又听三桐继续说:“粮食一大车!”
“好!”众人一致高呼。
魏刁儿也是在旁边大拍其手,一个劲的说:“好诗,好诗!”
张弛实在不好意思打扰他们吟诗的兴致,不过他已站在这群山贼面前等了许久了。为了让他们注意到自己,他只好先打了个招呼。
“和弥陀佛。”
和尚?魏刁儿和三桐本就在众人前面,闻声望去,果然看到一老两小三个和尚,有两个光头,另外一个,光头上还长出了不算长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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