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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阿想哥在,今天我们还是杀一只大家一起吃吧。”
金珠一听伏天吃公鸡去湿气,反倒下定了决心杀鸡,不光为她姐四个,也为黎想和麻婆。
南方潮湿多雨,当地有不少人得风湿病的,金珠可不想将来老了去后悔年轻时没有保养好。
“别,还是卖了吧。”黎想念了一年高中,知道高中的花销比初中多多了,他一个人麻婆尚且负担不过来,金珠要负担四个,这压力可想而知了。
“听我的没错,不差这只鸡。阿想哥,你在城里消息灵通,要是发现哪里有什么有奖征文大赛就告诉我,说不定我能挣回来好几只鸡呢。”
黎想听了这话噗嗤一笑,情不自禁地动手敲了下金珠的头,“这么自信,好像那奖金就放在那里等着你去取一样。”
“那当然,就算写文章挣不到钱,我还能做衣服,还能包粽子去卖,家里还有那些鸡鸭鹅呢,钱是挣不完的,身体却不一样,尤其是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小孩,正是在长身体的时期,所以我们更要对自己好一点,万一影响了将来的身高,岂不舍本逐末?”
金珠没提湿气这个原因,因为他们年龄太小,现在提风湿病可能金杨几个都理解不了,直接说影响身高更直观些。
还有一点,自从金珠知道杨琴和吴露她们都来了葵水之后。她真的有些担心自己的这具身体,因为她比她们两个都大,她的生日是五月份,已经满了十三周岁了,而杨琴是七月份的,吴露是八月底的,她们两个都是半年前就发育了。金珠到现在一点动静没有。说不定就是以前长期的营养不良造成的。
黎想见金珠把话说到这份上,笑了笑,“难怪他们都说你嘴皮子厉害。一套一套的,要不,你以后上大学学法律专业,专门当律师帮别人打官司挣钱。别浪费了你这口才。”
“你这话题转的也快,现在说的是杀鸡的问题。”金珠没接黎想这话茬。
古代是没有女讼师的。而且讼师这个职业在古代是没有什么社会地位的,金珠一听当然也就没有什么兴趣了。
事实上,她对自己的未来确实没有一个明确的方向,因为她发现这个时空很多东西都跟她曾经生活的时空大不一样了。很多她曾经以为低贱的行业,在这里却备受推崇。
比如那天王碧霞说的什么服装设计师,金珠后来听杨琴说过。顶级的服装设计师是一个很吃香的职业,一件手工缝制的礼服最贵的能卖到几十万块钱。而且门槛还相当的高;还有那些什么歌星影星,随便一亮相挣的钱至少也是六位数,可在古代,那绝对是一个低贱的职业;再有黎想刚才说的律师,听他的口气也好像是一份蛮体面的工作,跟金珠认知的讼师并不是一回事。
所以,金珠真的没有想好自己以后要做什么,她也不着急,反正还有五年的时间去考虑,五年的时间,应该足够她却认知这个世界吧?
金杨虽然没听懂什么叫“舍本逐末”,但是她听懂了一点,这只鸡肯定是要吃的,否则的话说不定会影响自己的身高。
“那就杀*。”金杨举手同意了,并自告奋勇要带黎想去捉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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