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痕鬼彻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二百七十六章 光芒闪耀之前,巫师自远方来,空痕鬼彻,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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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
怒号的精灵武士挥刀扑来,在刺入洛伦胸膛的前一刻便被横起的大剑拦下,在劈落的同时被荡开;
单手抡起大剑的黑发巫师就在对方惊异而充满愤怒的目光中,将大剑抡过他的躯干;被血浆浸染的视野看也不看倒在地上的尸体,继续向前方突破。
果然…还是有点儿不太习惯啊。
感受大剑传来的力道,黑发巫师轻笑一声。
当自己第一次抵达维姆帕尔学院,学会了自己生命中第一个“高阶魔咒”超越感知之后,这种特殊的力量便自始至终伴随着自己——战斗、杀戮、判断…自己是如此习惯、熟悉这种力量,某种意义上甚至变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不,它就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自己早已习惯了被“超越感知”强化的视野,都灵之火燃起的烈焰,还有在关键时刻反败为胜的“此刻即死”。
正因为这种习惯,才让洛伦自己在被告知无法再使用魔咒时感到一丝惶恐和畏惧,甚至开始考虑更为谨慎的做法。
洛伦甚至都忘记了从踏上这条注定要与人厮杀的第一天开始,魔咒和虚空之力从来都不是他的首选项。
手中的剑和搏命厮杀的本能与技巧,才是首选项!
“…魔法永远不是杀人的最佳手段,起码不是最高效的……”
只有在无法使用虚空之力时,洛伦才真正明白当年道尔顿·坎德这句话究竟具有何等意义。
永远,永远不能把手段当成一切的前提;判断一个人是否是巫师的前提也并非他会不会高阶魔咒,而是他的行为方式。
“拜恩公爵,那个举着战旗的帝国人是拜恩公爵——!”
“拜恩公爵,他在这里!”
“拦住他,杀了他!”
“罗德里亚殿下万岁——!”
在察觉到黑发巫师的存在后,原本还在有序撤退的精灵武士们兴奋的怒喝着,犹如饥渴的狼群般转身扑来。
罗德里亚殿下的死敌,连御庭首席武士都没能杀死的敌人,居然堂而皇之的出现在了战场上,而且居然还是最前沿?!
如果是往常两军对垒,精灵武士们当然明白连督庭首席都能干掉的敌人,自己绝对不是对手——但现在的情况却是己方数量远远在敌人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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