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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立洪看来,即便一切法律完备,真能把贪官关到死,这种免死金牌也不能发,不该发。

贪官,从来都是国家的真正乱源,必须遏制。

眼底隐隐有着寒光闪动,韩立洪道:“在这儿,我宣布我会把贪官论死入宪,而且要在国人心中上升到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无论社会发展到什么阶段,这一条都不可更改!”

静默了一会儿,突然,掌声骤然而起。

韩立洪看去,这些从心里往外鼓掌的大都是[***]方面的人,他心里不由微微叹了口气。

随后,第二个问题是关于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

韩立洪道:“整体而言,权贵和富豪阶层,他们中的败类比例要远远高于普通人,更因为他们比普通人强势的多,所以,立法一个必须的角度是约束这些人,而这就是东西方立法的本质区别。”

“诸位都是有大学问的,应该知道我们早就有完备法律体系,比西方要早的多。律法大兴于宋,当时人言本朝无一事无法条。王安石变法,法律成为官员必考的科目,每个官员自己就懂法律,所以他们是不需要律师的。但是,西方就不一样了,西方长久以来都是森严的等级特权社会,西方的律师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是为权贵服务的。所以,律师在我们这儿成了讼棍,而在西方则成了上流人士。”

宋朝是平民社会,由于官员们不用律师,于是律师就不得不专为老百姓服务,但给老百姓服务能赚几个钱,所以,宋朝的律师大都采取的是广种薄收的法子,靠增加案件数量来增加自己的收入。

但是,中国是人情社会,本就有息讼的传统,孔子就主张无讼,所以,哪有那么多的案件让他们来做?于是,律师们就开始制造诉讼案件,比如挑拨离间,让小矛盾变成大矛盾,最后闹上公堂。

更有甚者,他们胡乱代理案件,比如代理小孩子,代理昏聩的老年人,代理精神病人。

那个时候,这些问题刚刚成为社会问题,没有诉讼主体之说,律师就直接鼓动小孩子打官司,或者挑唆智力不健全者打官司,造成的结果是,当事人即便诉讼成功,其财产也大多落入了律师的腰包。

这就是律师在中国变成讼棍的由来。

过度兴讼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和社会问题,而一个合理的健康的社会,是不能让靠打官司赚钱的律师成为主流的,因此,从南宋就开始治理讼棍。

调解制度、诉讼主体、美国法庭要求证人说实话等等,都是南宋那会儿就有的。

详细解说了一遍之后,韩立洪又道:“西方的法律本质上是为权贵服务的,现在封建特权消失了,但代之而起的是资本特权,他们把法律弄得极其麻烦复杂,就是资本权贵和律师勾结在一起共同完成的。法律这种东西,规定的越复杂,漏洞也就越多越隐秘,而能找出这些漏洞的自然是律师,但是,谁能顾得起这些律师呢?当然是权贵。”

“站在什么角度立法是个极其严肃的问题,宋朝的法律自然不是老百姓制定的,而是官员们制定的,他们和西方的特权阶层一样是统治阶层,但他们为什么要制定和西方不一样的律法?”

顿了顿,韩立洪道:“因为他们比西方人聪明,比西方人看的远,知道长长久久的道理,只有社会稳定,他们和他们的子孙才能享有好的生活,而这就是我们传统的政斧集权和西方的资本集权的本质区别。今天,说句不客气的话,在坐的一些人如果不是为了一己之私,就是膜拜沐猴而冠的猴儿。”

这话骂的太狠了,但仔细想想,韩立洪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

“我把先进的英美比作沐猴而冠的猴儿,很多人一定不满意,因为猴儿比我们强大,他们的老百姓的生活比我们的老百姓好得多。但是,大家膜拜猴儿,千万不要忘了猴儿的屁股是红的,他们的富强是怎么来的。”

“几百年来,西方列强从全世界抢掠财富,是这些财富暂时缓解了他们国内的矛盾,但是,这种肆意抢掠的好曰子不会永远下去,总有结束的一天。现在,我在这里可以断言,当他们不能靠劫掠来维持其强大时,他们的短视就必定会挖了西方的命根子!”

同样的话分从谁嘴里说出来,这些话从韩立洪嘴里说出来,就必定要化成一场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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