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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美国人,当然,特指美国白人,弗朗索瓦没有丝毫好感,祖辈作恶本不该怪罪到后人头上,但后人不仅不承认祖辈作恶,更把自己打扮成圣人,而且继续作恶,那还有什么好说的,惹着了他就杀。

杀完人之后,弗朗索瓦一路不是坐公共汽车,就是搭顺风车,向美国最繁华的城市纽约赶去。

到了纽约,弗朗索瓦什么也没做,他整天就在大街上游荡,他要彻底了解这座城市。

夜了,弗朗索瓦躺在廉价旅馆的板床上,闭着眼睛思索着。

这会儿,弗朗索瓦已经完成了身份的转换,他已经适应了新身份,他不再是剃刀小组的一员,他现在就是弗朗索瓦,不听命于任何人。

如果组织上要求他成为组织中的一员,他不仅不会不满,而且还会非常愿意,但组织没有,组织给了他自由。

今后,他和组织的关系是合作者,只要不危及到组织,他可以想做他想做的任何事儿。

现在,不论是对组织,还是对他自己,他首先要做到的就是把自己的势力建立起来,而要建立自己的势力,就必须赚到钱。

赚钱,最快的法子就是走组织交给他的线—贩毒。如果走这条线,他立刻就会成为大毒枭。

但是,弗朗索瓦不想走捷径,他这么做,既是因为骄傲,也有着其他更长远的考虑。

在中国的这六年,弗朗索瓦产生了一种浓烈的家国情怀,他想为他的国家,为他的同胞做点什么,他渴望他的同胞能像中国人那样生活。

在弗朗索瓦心中,中国,具体地就是燕京那一带,是他梦想的终点。

这个,弗朗索瓦以前没有感觉到,但在梅尔镇,这种家国情怀突然一下子就爆发了。

而且,越来越强烈。

在剃刀小组受训时,弗朗索瓦学的不仅仅是杀人的技术,还有其他很多,比如,经商。

弗朗索瓦学到的商业知识和科班的完全不同,他没有学到任何的商业理论,教他们商业的教官不讲任何理论,只讲故事。

那些故事都是千百年来经商的经典案例,这些案例中蕴含着真正的经商智慧。

弗朗索瓦是天才,很适合这种教学方式,他获益良多。

先从哪里入手呢?

――――

阳光很好。

弗朗索瓦在一个报摊前蹲下身子。

报摊后面坐着一个鼻青脸肿的家伙,不过,还看得出来,摊主年纪不大,不会超过十八岁。

摊主时不时就得使劲地睁一下眼睛,他看着弗朗索瓦,很肯定地道:“你不是来买报的。”

弗朗索瓦道:“确实不是。”

仔细审视着弗朗索瓦,摊主又道:“你也不是那群狗娘养的人。”

弗朗索瓦道:“绝对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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