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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当我结束第一天的工作,坐着公交车晃悠到家的时候,老天爷给了我一个惊喜。
我打开电脑进入作者后台的时候,发现有一条站内信,点开一看是签约通知!.
这也就是说,我的这本并没啥人看的书,在发表了一个礼拜之后,居然被编辑看中了,要跟我签约了!
说实话啊,之前我也了解过一些,一个纯粹新人,发书刚一个礼拜,没有任何成绩,就有编辑来签约,这属实是个意外惊喜。
我乐坏了,赶紧喊马叔,我说快来看啊,我要签约了,以后就是作家了!
马叔过来瞅了两眼,撇撇嘴说作家个屁,你以为写几个字就成作家了呀,你赚到钱了么?
我说谁规定的必须赚到钱才是作家?
马叔说那很简单啊,你写的东西要赚钱就必须有人看,如果都没人看你写的东西,那你叫什么作家?
你要是吭哧吭哧自己在家写啊写啊,然后没人看,也没人给你钱,那跟写日记有啥区别?
马叔这话有道理,于是我就此给自己定了目标:必须要写出有人看能赚钱的书,才配叫作家!
要签约需要填合同,我兴冲冲地忙活了一晚上,才把合同弄好,然后放进u盘里,第二天到公司,午休的时候出去打印,然后寄走。
同事好奇地问我弄的是啥,我心里那股子骄傲都掩饰不住,无所谓地跟他们说:没啥,随便写了个小说,业余爱好,写着玩的……
从这天起,我就开始了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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