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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左律学本深受玄学影响, 学派渊源主要继承于老庄,此外还上承法家、名家。张氏张斐以《周易》作基础,“理直”为准则, 推崇“礼乐崇于上, 刑法闲于下”,力求有罪必罚, 罪刑相当, 携一众精通律法之士修律,理念已十分清晰。

成去非曾仔细研读过张斐所注《刑法志》,较之前代, 各项条文变繁芜为简约,是一大进步,但仍相当依赖经学, 未脱其窠臼。他一手兴建律学馆, 并设律学博士, 便是希望穆涯能够更进一步,注释刑法,更多落在实处。

不过此事非朝夕能定,这一切所图亦不过是对《大祁律》的一个补充完善。官仓一案并不难定性, 廷尉署卷宗都已上呈天子,本无需吏部再来协议如何定罪,倘无其他牵涉, 按律定刑而已, 但恰因关联甚多, 吏部同廷尉署两边都清楚,此案不入议,便意味着不仅要诛杀大批人,朝堂上一半官员也要受其株连。这其中,既有成去甫、韦少连这样的大姓直系,也有偏房旁系血亲,一众人物,大体说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虽说“八议”最终由天子裁决到底是否能入议,但庙堂悠悠众口,各人怀着怎样的心思,要如何算计,又要如何唇枪舌剑,也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了。

既有“八议”,那么事情就不再是铁板一块,果真,初七朝会上,天子话头一起,一众人马纷纷跳将出来。一言一语,或说贪墨自该严办;或说世家子弟向来骄蹇不法,朝政崩坏,纲纪废弛;或说本朝立国以来,未曾见今日贪墨之巨,实不宜恕;总之一语,此案罪不胜诛,请天子法不阿贵,法不避亲,悖道行乱,自当明正典刑。

话音刚落,英奴尚且无暇表态,又有几人持笏而出,道合该就事论事,不应扯旁枝末节,无关宏旨的前事。随之提及“八议”之制,终点到正题,“八议入律”既是祖皇帝所定,正所谓祖宗之法不可变,中领军固一时昏聩,然钟山事变清君侧立有奇功,在议功之列,且因值宿禁军,干力有为,日夜不辞,在议勤议能之列;又云韦公勋参微管,宜囿及后嗣,大德者新丧,天子倘重处韦少连,不合宜也,当宽其一线;至于其他子弟,或有祖辈荫余,或有同皇室姻亲之由,林林总总,引经据典,总未出八议的范畴。

这边被驳倒的几人眼见一场大案由此避重就轻,自然不甘心,仍想据理力争,顾未明本久不作声,只觉这群人趁此上蹿下跳实在可恶得很,遂冷眼睨道:“位卑言高,可不是国朝惯例。”

一下拿住这些官职在下的七寸,几人随即涨红了脸,殿上登时陷入难言的沉寂,众人只得把目光投向天子,大司徒忽离席免冠顿首道:

“臣等伏惟陛下裁决,不敢妄议。”

英奴见他做出这等行径,连冠都卸了,冷眼相望有时,才道:

“大司徒是三公,有什么妄议不妄议的。”

虞仲素闻言仍只垂首:“今上这么说,臣等更无地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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