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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之出逃[穿书] 第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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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明煦其实也不会:“要不我们一起学?不过她们也是一个宿舍的,都送诗会不会不好?要不我送诗,你送情书?或者换着来,谁先学会写诗,谁就先写,没学会就暂时写信。”

“这个好这是个好办法。”

然后他们齐齐看想老六,想知道他还有没有什么好主意。

小书呆老六推了推自己的眼睛:“……我觉得你们可以互相交流交流彼此喜欢的书,或者,去相约去图书馆?”

老二老四老五齐齐表示嫌弃。

“浪漫的……”宿舍里几个单身狗摸着下巴开始苦思冥想,五只单身狗开始给另外一只单身狗出谋划策。

“要不送鲜花?我听说女孩子都喜欢玫瑰花,要不差钱,可以去花店买一大捧玫瑰花送给她。”说话的是宿舍里性格比较豪放的单身狗老二。

展明煦觉得他说的挺有道理,点点头,默默在心里的小本本中记下。

平时比较会精打细算的另一只单身狗老四,持不同意见:“一大捧只能送一次,有钱也不能这么花啊,多不划算,咱得细水长流,我们就算一大捧玫瑰花大概99支吧,99代表长长久久嘛,这个寓意也好,要是一支一支地买,每天送一支,风吹雨打依旧坚持不懈送九十九天,这多有意义,多感人,老三我跟你说,小姑娘就喜欢这些有意义的东西,你听我的准没错!”

展明煦继续点头,这个也不错,记上。

展明煦则若有所思,清舒应该挺喜欢看书的,她刚开学就去借书了,自己怎么就没想到约她去图书馆呢,真是失策了。

“咱们说了那么多,老三,你觉得哪个比较好?”

展明煦想了想说:“我打算先送她一捧玫瑰花,然后每天送一支玫瑰,等我学会写诗就做一些贺卡,把诗写在贺卡上,每天跟玫瑰一起送给她,玫瑰也不一定只送九十九天,可以一直送。”

如果清舒接受了自己的那捧玫瑰花,就说明清舒也喜欢他,到时候他就能约她去图书馆了。

庞建伟也把这一个做法记在心里,虽然他没多少钱,不能一次性买九十九朵一捧的玫瑰花送给冬红,但是每天送一朵花这件事不难,他只要用心坚持,也能做到。

而且他也不一定送玫瑰花,跟老三撞礼物不太好,不如送她别的话,下次跟冬红见面的时候可以试探试探她喜欢哪种。

“你们这都太肤浅。”文艺青年老五嫌弃道:“要我说,想要表达自己的心意,写什么不如写诗,你们想想,同样是送东西,鲜花容易凋零,假花寓意不好,你不如每天写一首小诗,送九十九天,到时候你们在一起,花儿一凋零就没有了,这些小诗,你对象还能订成一本诗册,这本诗册就是你们爱情的见证,多有意义!”

展明煦再次点头,这也是个好方法,记下。

庞建伟也觉得这是个好方法,可他文采不好,这就很令人挠头了:“我也想给冬红写,但是我不会写诗咋办?我文科是真的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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