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中)
衣[5],东西相向坐。时方稚,亦不解其何官。但闻人语哜嘈[6],鼓吹聒耳。
坐高堂,施绛纱帐,前授生徒,后列女乐,弟子以次相传,鲜有入其室者。”
[8]粱(jiē皆)心:高粱秆心。
[9]安厝(cuo错),安措,安置。厝,停柩待葬。
[10]厮婢:奴婢。
[11]衰(cui催)衣:丧服。详见前《咬鬼》注。下句“麻埂”,是旧
【注释】
[1]大司寇:指李化熙,字五弦,长山(今山东邹平县)人。明崇祯进士,
官四川巡抚,总督三边,统理西征军务。入清,官至刑部尚书。《长山县志》、
《山东省通志》、《清史稿》均有传。司寇,西周所置官,春秋、战国相沿,
掌管刑狱、纠察等事。后世以大司寇为刑部尚书的别称。
时居丧者束于腰际的麻绦。
[12]睥睨(bini币腻):窥察。
偷桃
童时赴郡试[1],值春节[2]。旧例,先一日,各行商贾,彩楼鼓吹赴藩
司,名曰“演春”[3]。余从友人戏瞩[4]。是日游人如堵。堂上四官,皆赤
[2]春凳,一种长条形的木凳。
[3]故:原来。[4]白梃:白木棍棒。
[5]委蛇(wēii威移):通y“逶迤”,曲折而进。
[6]康熙十七年:即公元一六七八年。
[7]设帐,指设馆授徒,做教书先生。《后汉书·马融传》载,马融“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