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赞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幼崽期禁止携汪出逃 第9节,幼崽期禁止携汪出逃,元赞,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对。”
“为什么打架?”
当事人杜彭宇生气地砸了两下桌面,“警察叔叔,全是他的错!你不知道他有多过分!”
“之前我们几个朋友看到他一个人在公园玩,身边有几只狗,我们想和他的狗一起玩,结果他不但不给,还抓了一条蛇放在我的脖子上!”
“这是人干的事吗!不给就不给,用得着使这种卑鄙的招数吗!我打他是完全合理的!我无罪!”
聂警官拿一次性水杯接了杯温水递了过去,示意男孩消消气,问旁边的人,“那你呢,你今天为什么打架?”
“他被人欺负,我作为哥们当然要帮他。”
“暴力解决矛盾是最笨的办法。”聂警官不认可地摇头,“你们家长电话多少?”
两个男孩不甘不愿地报出了自己父母的号码。
齐烽不死心,“警察叔叔,我妈来的时候能和她说我是见义勇为受的伤吗,不然回家之后她肯定会揍我一顿。”
聂警官继续摇头,“不能,我会如实和你的监护人说明情况,不过我可以建议你妈妈不要使用棍棒教育来教育你。”
“可是这件事对于我来说真的是路见不平助人为乐啊。”齐烽很委屈。
“马克思说过,在他握有意志的完全自由去行动时,他才能对他的这些行为负完全责任。”聂警官教育面前年纪还小的孩子,“打架斗殴是违法行为,当你帮助别人,也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还有你。”聂警官转头对另一个看上去最狼狈的男孩进行思想教育,“无论怎么说打架都是不对的,解决矛盾的办法有无数种,最不应该使用的就是暴力。”
“能让那混蛋吃到苦头,我这点伤值了。” 杜彭宇意志不动摇,“警察叔叔你不用再说了,我可以去写检讨书,但决不认错。”
聂警官讲理讲不通,决定直接讲法条,他递过去一本《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规定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这个事件属于结伙斗殴、伤害他人,可以拘留10到15日,但念在你们年龄小,是初犯,可以从轻处理。”
“我可不想我的暑假假期在公安局里过啊。”齐烽哀叫,“这我妈不会放过我的。”
杜彭宇心有不甘,转念一想那个臭小鬼肯定也和自己处罚一样,瞬间心里痛快多了,连倒霉被抓公安局的阴霾都散开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