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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惟功好奇心起,趴在车窗往前方看,见到几个戴高椎帽的少年,以粉涂面,打扮模样十分怪异,身形有高有矮,骑在黄马或青骡之上,呼哨来回,一看就知非善类。

“坊间恶少年,尚不算正经响马。”

和张惟功一样观察了一会儿之后,杨达便放了心,倚回车壁,吩咐道:“春哥儿和秋哥儿一起上,惊走他们便是。”

“是,杨爷放心。”

两个小厮都是十七八岁年纪,最喜欢生事的年龄,一路上来回奔波,着实腻味,杨达一发话,两人便是满脸兴奋,立刻策骡向前。

离近了之后,倒是看见这贼年纪不大,高冠涂粉,打扮怪异,身上衣饰凌风飘摆,是上好的丝绸所制。

“你这小子不学好,吃俺一弹。”

春哥儿是喜欢生事的年纪,看着对方年纪似乎和自己差不多,更起争胜之心,但见他手在胸前一翻,一副打造十分精良的弹弓已经取在手中,左臂前舒,左手持弓,右手引丸,电光火石之间,一颗弹丸已经“嗡”然一声,往着对面的恶少年直飞过去。

身手这般利落的小厮,张惟功又是吃了一惊。

穿越这几年,他一直生活在一个小山村里,所见最厉害的无非是村中顶尖的猎户。这个时代,在很多方面是无法和后世相比的,但在一些需要手艺和苦功,还得有耐心和时间的事情上,却是有后世工业化时代不能比的优势。

几百年后,是不大有可能使得一手好猎弓的猎人了,至于费十几二十天功夫,从找寻地点到挖坑,再到守候猎户,这般的细致心思,更无可能。如大明南京那样,绣金织锦的特产名胜,数百年后工业产出的成品反而不如,这就是人力用到极致的区别所在。

春哥儿这一手,动作漂亮干净,比惟功见过的最好的猎户在反应和动作上都要快上三分,再加上弹丸的破空声,显然是劲力使的不小,这样一手功夫,真是叫惟功开眼界了。

但春哥儿快,对面的恶少年却是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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