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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0章 根深蒂固的软弱,习以为常的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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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律也有类似的规定,只不过更加明确一些,在律法上,化外人和大明的贱籍是同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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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胡姬不是贱籍,是胡人,西土城阔少打死了胡姬,就应该赔钱,二十两银子不算多,三个阔少是绝对能拿得出来的,等同于件胡姬看做是财物的一部分。

“算不算呢?”朱翊钧看向了所有的廷臣。

廷臣们对于胡姬算不算贱籍的问题,没有过多的讨论,但最起码的赔钱,是必然的,赔钱之外,是否以杀人罪论成为了争论的焦点。

“唐律怎么说?”朱翊钧询问着万士和,唐律对此的规定。

万士和思索了片刻,俯首说道:“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唐律论。”

老鸨索性就报了官。

“西土城那些个遮奢户们,都是怎么教孩子道理的?三个十五岁的少年郎,心狠手辣!”马自强看完了奏疏,真的是没眼看,实在是给遮奢户三个人丢人。

马自强出身陕西大户,虽然不如王崇古,但绝对配得上遮奢户这个词,虽然年少的记忆已经模糊,但是他爹那比大腿粗的棍子,马自强还是记忆犹新,在棒打出孝子,娇养忤逆儿的普世价值观里,马自强小时候可没少挨打,考中了秀才之后,那根棍子才消失不见。

这三个西土城少年郎,少年时挨两大棒,也不至于在窑子里把人给弄死。

家门不幸,大抵如是。

万士和帮着张居正修《大明会典》,明承唐制,所以很多律法条文,万士和追根溯源也查过《唐六典》和《唐律疏议》。

化外人,就是胡人,唐朝的律法规定,如果是同族相害,就他们的俗法来判断,如果是异族相犯,就以唐律论。

显然,西土城三个阔少杀了胡姬,应该按异类相犯论,即,按照大明律论罪,西土城三位阔少应当流放。

朱翊钧发现一件有意思的事儿,中原历代王朝,即便是有华夷之辨的存在,但是在律法上,还是承认化外人也是人这一个事实,至少法律上是这样的。

新的孔圣人奉祀官曾经在西安门外,怒斥贱儒,人就是人。

“就这么纵容下去,迟早害人害己。”万士和也极为嫌弃的说道。

这案子,顺天府真的办不了,一方面是京城的阔少,一方面是迁徙来的阔少,真的是让顺天府丞王一鹗,十分的为难,主要是影响实在是恶劣。

“这个案子有点复杂,从头梳理为宜,首先,这个被打死的胡姬,算不算贱籍?”王崇古作为刑部尚书,开始分析案情,随着开海,大明的司法也遇到了一些挑战。

被打死的胡姬算不算贱籍,其实是定性是否是大明人。

如果算是贱籍,那也是大明的贱籍,西土城阔少打死了贱籍,即便是从轻处罚,那最少也是个流放,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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