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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中世纪的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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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共和的初期,人民是质朴的,不过到共和末期,由于连续不断的征服,罗马城内和罗马以外的中心城市,都逐步糜烂起来了。美国的法斯特描写斯巴达克起义的小说,写到过罗马贵太太们观看剑斗士比赛 时对壮健的剑斗士的躯体的**的目光,那个时期的罗马也出现过“妾”,以后的皇帝们(尤其到拜占庭时代), 宫廷中有了太监。罗马的军团是以纪律严明来压倒敌人的,所以在战争中,他们是“集体英雄主义”,而不是骑士式的“个人突出”的。这种军团,到以后腐化为军 阀的雇佣军了,并且有许多蛮族(日耳曼人,阿拉伯人,什么都有)在其中当兵。总之,罗马烂掉了,日耳曼人之征服罗马,没有这个因素是不可能的。

第一次使骑兵们大显身手的无疑是日尔曼击败东罗马之战,这一役,令骑兵确立了优势。但是骑士并不等于绝对意义上的骑兵,骑士其实是西欧把军事力量纳入封建体制的产物。一开始,因为有大量的自由民存在,因而实行了自由人服义务兵役的制度。但是随着土地的兼并,大地产制导致了自由民数量大减,使得义务兵役难以实行,能被征入伍的人范围日益狭窄,而且自由民也无力负担军事装备,于是骑士开始成为领主的特权。

庄园内有一切日常生活的设施,从根本上而言,庄园作为集体耕作,无人可以单独拥有耕地和耕地所需的动物和工具。

庄园内的公共设施很多,包括庄园主的私地在内,作为隶农的劳役,且具有优先权。

庄园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给自足,表现在庄园可以容纳人的数量为一定,可通过庄园规模的大小来判定人口数量。当然这还因为中世纪出生率低、存活率低,数量始终保持恒定。而且能够保持自然平衡。

庄园也需要进行管理,但是庄园主并不理庄园事务,常常委派手下人进行管理。庄园主住宅由委派人居住,其目的是为知道隶农能够获得实际的收成因而与当地人关系紧张,具体工作则由村庄里的人完成。

最能够体现庄园主权威的为“庄园法庭”,是庄园的统治机构.

一、合掌礼,就是将手放入封君的手中,代表愿意依附封君,成为其封臣。

二、亲吻礼。

三、宣誓,即模仿教会的仪式进行宣誓,表示结成关系的神圣性。

在一定程度上,封君封臣制是政治、经济、法律制度的替代品,这一制度使得社会连成一个整体,有了某种秩序,从上到下形成了所谓责任的“链条”。由于有效忠关系、经济联系,使这种关系十分紧密,虽然会造成权利的分散,但确实给地方上带来了安定,并通过配合庄园的生产制度,形成了一个很有序的社会。

庄园篇

其实中世纪的庄园经济生活十分脆弱,农民生活范围狭窄,一有风吹草动就会出问题,那个时期的灾荒、瘟疫更是平常之事。但大多数人也习惯于这种生活方式和地位。这种庄园制生活在中世纪维持了很长时间,直至中世纪后期才被打破。

骑士篇

中世纪的骑士,尤其是日尔曼骑士是一个非常发达的阶层。

这是一个西方中世纪史的问题,骑士文明的民族渊源是日耳曼人。

起初,骑士是由骑兵发展而来,而其先决条件就是只有骑兵取代步兵,骑士阶层才能兴起。

在中世纪,庄园并非理想的经济方式,其经济形态十分封闭,人们生活水平程度只供维持生存,且是进步缓慢的生产单位。这些都和当时的无序状态有关:日尔曼人推翻罗马帝国后,却没有健全的制度来取代;而且蛮族各部落之间战乱不断,没有一个完整、成熟的统治体制,所以当时国王为维持自我势力,而采取了给予的奖赏之法:

就庄园的建筑而言,则大致分为三种:

第一, 是位于高处,豪华的庄园主住所,但并非一般人认为的城堡。

第二, 简陋的农民茅舍。

第三, 公共设施,包括教堂,水磨房(庄园主所有)和手工业者的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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