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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酒最好用玻璃酒杯,酒液的颜色更直观显眼。”

李裕打算送贾诩一套酒器,高脚杯、醒酒器什么的全都拿过去,顺便提醒他一下,倒酒的时候用白毛巾包着酒瓶。

要是再给贾诩弄一套燕尾服,上衣口袋里插一支玫瑰,这样的造型配上毒士的名头……

啧,想想就优雅。

心里调侃完贾诩,李裕展开宣纸,开始欣赏这幅来自三国世界的《临江仙》。

客厅里挂着的《临江仙》是用隶书写的,这应该是汉朝比较流行的字体,但贾诩却没有用隶书,而是用的飞白体。

这是大儒蔡邕创造出来的字体,一经面世,就受到了很多文人的追捧。

可以说,在王羲之出道前,蔡邕一直都把持着书法第一人的名头,哪怕王羲之出道后,蔡邕依然是书法领域地位最高的那一撮。

李裕不懂书法,但能看出,贾诩这幅字写得很不错。

毕竟是送人嘛,没点实力怎么拿得出手?

至于指点什么的,那都是人家自谦而已,就贾诩这水平,别说李裕了,哪怕换成书法协会那帮人也不够格。

李裕看完,重新把宣纸折叠起来,打算明天去书画店装裱一下。

这幅字用的宣纸张来自现代,按周若桐的说法是没法当成文物的,但这样更好,省得挂出来被人惦记。

“贤弟觉得这字如何?”

吕布打开冰箱,从冷藏室寻摸出一个卤猪蹄,也不嫌凉,就这么啃了起来。

李裕说道:

“我连毛笔字都不会写,哪有资格评价文和先生啊……”

等等,贾诩应该知道现代社会不用毛笔了,给他手机里下载的中华通史里应该有介绍,他怎么还故意求点评呢?

贾诩不是个喜好名声的人,甚至还非常忌讳,只要领导不点名问计,就把自己当成空气,完全没有任何存在感。

这样的人,居然写了幅字求点评……

李裕挠挠头,总觉得贾诩的行为另有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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