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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石观音逼他们喝下毒药时,姬冰雁心中想着今日恐怕是难逃一死了。有些人的喜欢是生同衾,死同椁,占有欲极强,自己死了还要对方殉葬;而有些人的喜欢是,若我有一天终将离去,只希望你能好好的,若我无法给你幸福,那请你一定要得到幸福。

无花属于前者,而姬冰雁则属于后者。

他想,他毫无疑问是喜欢着于凛凛的。因为喜欢,所以珍惜。

应该是非常非常喜欢,比喜欢自己还要更喜欢她一点。喜欢到在面对生死之际,他还只努力想着怎么能让她活下去。那时他是想着一定会死的,那么,最起码让她活下来。他深知,这许多美妙的事情,只有活下来才能感觉到,而一旦死了,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自此之后,他感受不到的那些好,却希望她都能享受到。

应该是非常非常珍惜,比珍惜自己还要更珍惜她一点。如他这般走在刀尖上的人,在享受这种刺激的同时,他也无比珍惜着自己的命。但是,比起她来说,这些都要更轻一点。

在这江湖之上,兄弟情谊是最重的,毕竟俗话有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姬冰雁也确实曾为了朋友两肋插刀,连命都差点赔上——若是死在石观音手里,他便已经是赔上自己的命了吧?

但是姬冰雁往往不走寻常路。除了楚留香、胡铁花两人之流,他也没什么更好的兄弟了。为这两人,送了命他也确实不会说二话。但在最生死的关头,他想着的却是保住于凛凛,但却不曾想过要保全胡铁花。

他选择了女人,舍弃了兄弟。

但人算却终究不如天算。现在想想,或许万般变数皆已注定。他注定救不下她,他注定说不出口他的感情,他注定一生留憾。

如果当初能够坦率一点该多好,可惜,再没有如果。

他若是死了还好,之后发生的这一切便都不会再知晓了。不成想却还有个画眉鸟费尽心思来救了他们的命,也不知道是哪个在楚留香魅力下的牺牲者,毕竟他口口声声说是为了楚留香来的——姬冰雁刻薄地想。

那时在绝境之下,姬冰雁费尽心力只想着保全下于凛凛的命,却不成想,他没死成,她却不知去了哪里。留下来的是重新回来的苏蓉蓉,而“她”却再无芳踪。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自在第一次去沙漠差点死去时,他就已有这样的觉悟了。也正因为这样的觉悟,他才会成为兰州富甲一方的富豪,整个兰州若有十两银子的入账,那便有九两都是他的。

他拥有这般泼天的富贵,虽胡铁花开玩笑说他“铁公鸡”,但在原则问题上,他向来大气得很,该丢的时候丢得很自然,烧掉自己最喜欢的马车时也全无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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