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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赶时间,清薇只用昨夜备下的高汤熬了白粥,又切了自己腌的酸笋和萝卜,炸了一碟子圈圈。酸笋和萝卜清脆开胃,圈圈则是以面粉制成,炸得金黄酥脆,再蘸上一点酱油,配白粥再好不过。

赵瑾之甚至顾不得说话,埋头将一碗粥喝完了,才舒服的叹出一口气,满足的靠在椅子上。

这才是人过的日子。想想自己从前每天清晨不过匆忙在路上买个包子馒头之类充饥,与当下一对比,当真天上地下。

这一瞬间,赵瑾之脑子里不由浮现出祖母对自己说过的话,“你所求的那些,我老婆子不懂。我只知道,有个人替你操持家里,打理诸事,让你每天有热饭吃,便已十分不易了。两个人搭伙过日子,还能再求什么?”

此刻他竟有些赞同了。

他不由将视线转到清薇身上。她今日穿了一身精神的短打扮,裙幅只到脚面,衣袖也收得窄窄的,显然是为了方便做事。头上也没多戴钗环,只用一根银簪将头发固定住,又别了一簇从树上摘下来的丁香花,幽香似有幻无。脸上也没有涂抹脂粉,看上去十分清爽。

以祖母的标准来看,她必是个很会过日子的姑娘。

赵瑾之可以肯定,清薇在宫里时,几乎不可能接触这些杂事。毕竟别说宫中,就是大户人家,粗使活计也都是婆子们做,有点脸面的丫头,都养得如半个姑娘,十指不沾阳春水。但清薇现在做起来却十分自然,也不见有嫌恶不愿之色。

大概只有微微垂着头,秀气的小口吃东西而不发出一点声音的模样,还留着几分从宫中带出来的痕迹。

让赵瑾之觉得很难理解。

即便如同他所猜测的那般,清薇在宫里是得罪了人或是犯了事才被送出来,但既然出了宫,那就万事皆休,她大可以选择更加轻松的生活方式。比如接受大户人家的供奉,去教导姑娘们礼仪规矩、针线女红。以她的身份,和普通的绣娘和女教习自然不同,只要得到主人家的认同,便能如奶娘一般留在姑娘们身边,将来由她们养老。

偏偏要自找苦吃,而且仿佛还乐在其中。

正思量间,对面的人忽然抬起头来,正对上她的视线,而后面上露出几分疑惑,“赵大哥看着我做什么?”

赵瑾之一惊,连忙移开视线,勉强找出个搪塞的理由,“只是在想,不知赵姑娘打算做什么生意?”

清薇道,“这些时候,我的手艺赵大哥也吃过不少,你最喜欢的是哪一道?”

“自然是那道红烧肉。”赵瑾之几乎毫不犹豫的回答。

他是习武之人,自然更爱大口吃肉,清薇做的红烧肉色香味俱全,分量也足够,是他吃得最痛快的一道菜了。虽然其他的菜也都很好,但也许是口味淡了些,也许是因为红烧肉毕竟是第一次吃到清薇的手艺印象深刻,总之是他最喜欢的。

之后赵瑾之还暗暗期待了许久,可惜清薇没有再做过。这会儿听清薇的意思,才明白她其实是在用自己试菜。

果然清薇道,“在宫门口做生意,客人无非那几种,多是壮年男子,口味想来与赵大哥差不多。”

赵瑾之点头,又道,“赵姑娘莫非忘了那些文官?他们的口味倒更淡些。”

“但除非囊中羞涩,否则多半也不会到我这临街的小摊上来。”清薇道,“我的菜色再好,他们终究会因种种顾虑而却步。”所以这部分人根本也不在清薇预备的客户范围之内。

赵瑾之见她考虑得当,显然早有准备,这才信了清薇是真心要做这门生意。却不知今日在她家中那些又是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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