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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没华人那么轻而易举的,移居大明。因为根据去年出台的《国籍法》,土著们想移居大明,不但需要一定的居住年限,还要有一定的知识文化水平。
而以土著人笨笨的脑袋,没个三五年,是很难达到那个条件了。所以兰芳高层,开始大力捕捉深山的土著部落,招揽北边的渤泥百姓,以及买进除华人以外的土著人口。
反正都是用来挖矿的,也没想对他们多好。就天天皮鞭加大棍,没少毒·打。
这才使因人口急剧流失,差点国不成国的兰芳国,维持了正常运转。
因此当下看到的兰芳百姓,大多面黄肌瘦。除了少部分华人,衣衫还算整洁外。其它人,都衣衫褴褛,整得跟叫花子差不多。背着的行李,也都五花八门。有破了洞的盆子、缺了口的杯子,又黑又满是油渍的被褥,上面还补得花花绿绿的,旧得不成样子。
放在后世,连捡垃圾的乞·丐,都懒得看一眼。但这些等同于奴·隶的兰芳百姓,却都带着,显然穷到了极点。
在道路两旁,还跟着很多穿着披肩大褂,敞着肚皮的兰芳士兵。或持着大刀,或握着火枪,凶神恶煞的盯着赶路的百姓。因大明的声誉极好,所以一路走来,没少出现逃跑的现象。
大概是想着,逃到大明的地界,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
以致有走得慢的兰芳百姓,马上被这些士兵拳打脚踢,好一顿教训。这使得旁观的百姓,都忍着疲惫,强打精神。生怕慢了,又引来军爷们的暴打。
可一路上,还是陆陆续续的,有人落伍。毕竟兰芳国以金矿为主,耕田的是少数。那养牛的,也不多。所以很多人,全靠双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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