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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短暂的商量后,第一百人队纷纷与留里克一对一签约。
战士们以漂亮的野鸭羽毛在纸张上写下自己的名字、父亲的名字、所属旗队百人队。
留里克这边也写明了自己的全名:留里克·奥托森·普林西普罗斯。
全罗斯公国的民众几乎都没有姓,或者说放在名字末尾的归属名。姓是一个族群发展到高等阶段后,内部的小族群强化自己的地位而必须要拥有的。
他们签署名字的同时,这一问题再一次凸显。
就像在诺夫哥罗德测绘田亩顺便做人口普查那样,白树庄园的斯拉夫人,他们的名字也是一样的问题。至少一些罗斯人会以某个事物强化自己的独特性,起到类似姓的作用,更有甚者一些大家族已经在使用实实在在的姓。
命令民众全面给自己取一个姓氏,似乎暂时这种事还不能急于求成。
留里克没法要求他们这群战士立刻给自己发明一个姓氏,就令他们把自己的身份信息写得更详细一些,最好把绰号也填上。
这不,他们就如留里克估计的那样,一批霸气侧漏的绰号跃然于纸上。
“碎裂头骨者”、“捏碎石头的手掌”、“哥特兰人所畏惧的”、“猎鲸者”……
每个传统的罗斯男人都有绰号,留里克不屑于给自己取一些奇奇怪怪的名号,他唯有一个名号,就是“普林西普”,即全罗斯的唯一王公。
实则在民间,他已经有“神子”“智者”“无情屠夫”“征服大海者”“丹麦克星”等一串名号。
如果每一个名号化作一枚勋章,那么留里克必将有一副坚固无比的鱼鳞甲。
聪明人意识到这份契约签署的重大价值,便是自己与留里克就是各种意义上的命运共同体。
向王公缴税是契约者的义务,契约者亦有义务参军为罗斯而战。
王公亦有他的义务,便是任何时候保障契约者及其家属的生命权力,即便遇到了灾祸,也保证契约者与眷属不会饿死病死冻死。
这些年来王公已经照顾了所有的战死兄弟的孩子,乃至罗斯本部的绝大多数孩子都得到了王公的养育。
王公年轻有为信誉有保障,他们的契约签得也痛快。
四个百人队以很快的速度完成了签约,闹得留里克很担心他们其实没有好好看条款。
他们的确如此,不过细看条款也无必要。上面白纸黑字写的条款不多,通篇都是大白话,真是扫上几眼就明白了意思。
签署了契约的人们被要求不要离开,只因王公还要宣布一个利好大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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