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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尼克斯很严肃,也很不解的道:“为什么你能做到?”

高扬摆了下手,笑道:“因为我耐力好,和你们不是一个层次的,你们跑这点儿距离就累瘫了,但我跑到这里只当热身而已,所以我有足够的体力完成够精确的射击,而你们不行。”

说完高扬又开了几枪,确信自己的远距离射击一如既往的犀利后,他对着菲尼克斯笑道:“把你的枪也给我。”

射击是很难得一件事,真正要做到白发百中,达到能称神的地步,原因是复杂的,对手里的枪和瞄还有弹熟悉的像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是最起码的要求。

高扬是不可能换枪的,只要他的枪还能用,不管有多么先进的新枪出来他也不会换,因为他现在心里有一个子弹的飞行路线,只要是自己的枪打出去的子弹,多少米的距离子弹就会在那个位置已经不必过脑子想了,就算加上了调整风偏之后,在瞄准镜里该怎么瞄也不必去想,因为所有的数据已经成了他的本能。

用着自己的枪时,高扬从来都是不需要什么计算数据的时间,端枪就打,可是用着别人的枪,不熟悉的枪,他的射击时间就会变长。

对于现在的高扬来说,他想继续提升自己的射击水平,再拿撒旦之刃练习射击已经没什么意义了,所以高扬现在的努力目标,是把撒旦成员使用的每一种枪,每一种弹的弹道,都必须做到烂熟于心,争取在使用其他的狙击步枪时,也能做到把所有的数据变成本能,可以做到端枪就打。

至于自动步枪还有散弹枪,高扬还是没必要练,因为他早已经不用练了,只需要通过大量的射击来维持状态而已。

拿过了菲尼克斯的枪,深吸了一口气后,高扬又连续打了十几发子弹,他对于.338拉普马格努姆弹非常熟悉,但还需要熟悉菲尼克斯的枪。

看着高扬用自己的枪,打出了比自己更好的水平,菲尼克斯沉默了,最后她很坚定的道:“我要练体能,主要是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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