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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左眼跳财,右眼子不语怪力乱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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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卫再多也没办法家家户户都顾及到,对吧?再说了,天底下并不缺少愿意铤而走险的人。别的不说,贪污受馈的罪名多严重,不还是有人前仆后继去贪污?”

有行医的女子四处与人言说,裹脚是在扭曲双足骨骼,使其形状变化,缠久了身体就会适应这种变化,即使用力扳扯,也无法拉直。

有商女以利益出发,一笔一笔算账,言双足完好者为家庭赚取的钱财更多。

……

这是风气还豪迈的朝代,是《女诫》未盛,缠足未起的最好时候,女人身着男装是社会潮流,贵女纵马奔驰,山间狩猎是家族常态,民间多见女工,体育游玩里也多见女性,家中有女无儿更不会被称为绝户,因为女子也有财产继承权——尽管因为自母系社会断绝以来,男尊女卑成了常态,女子的财产继承权仅限于在自己兄弟死绝后。但至少比没有好。

所以,大多数人听说裹脚这件事后,第一反应都是:“造孽!这也太残忍了!做出这种事情的简直是畜生!不!猪狗不如!”

朝廷诸公也商议出了一个办法:把裹脚列为一种刑罚,不分男女——就像是“黥配(脸上刺字)”、“髡首(剃去须发)”、“劓鼻(割鼻)”、“刖足(断脚)”那样。

“先公告天下,将这个新刑法传出去,随后,从各州府的牢中选取罪行稍重的犯人行刑。刑部则尽快做出相应律法,划出一个圈,规定好什么罪才能动用裹脚之刑……”

简而言之,就像是把剃头、剃眉毛、刺脸和犯罪关联起来一样,从今往后,裹脚也是犯了法的人才有的标志。

窦丞相最后做了个总结:“如今裹足尚未形成风气,使民众在将之视为正常前,先一步打为不正常。自然,总会有人追寻奇特,越禁止越去做,此时就当以动私刑之罪严惩。”

今文学派领头人季岁在地方向中央递上第——不知道多少版的《论语》《礼》以及其他经典的最新注释。

而在群情激奋之中,许烟杪正在琢磨着怎么传谣。

对,传谣。

他想起来自己忘了什么了!现在大多数人对缠足的印象还是:“嘶——好疼!”,这一点可以利用。

许烟杪拉着锦衣卫指挥使嘀嘀咕咕:“其实那些办法还不够作为保障,如果有些人在自家后宅偷偷令女眷裹脚呢?”

锦衣卫指挥使勃然大怒:“他们敢?!锦衣卫可还在呢!”

——六经注我。

他们最擅长根据掌权者的需要来解释典籍。

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孔子语”为核心,辅以此事败坏道德,并骈四俪六地描述男子会因此纵情声色,女子会被认为冶容诲淫,裹足之风决不可兴起。

民间,不少女子站了出来。

已经得了自由身的前花娘中,有文采斐然者笔锋辛辣地作诗:“三寸弓鞋自古无,观音大士赤双趺。不知裹足从何起,起自人间贱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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