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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国时,地方上出现了一个新的管理机构——“录事司”。这是设置于各府、节镇治所,以掌管城中民事的衙门。其地位,与“县”相当。

蒙元沿袭这种设置,也在一些人口密集的路、府治所城市区域内设立录事司,专门管理城区百姓。

这种机构,相当于后世市级政府下的“区”政府。由此,在历史上首次出现了城市与乡村的行政区隔。

录事司只管城里的事务,城外乡下百姓归诸县管辖。

在此之前,中国的城乡分隔其实并不太明显。千年以来,所有的朝代都重农轻商,农业被视为国家之本,而王朝权力“不下乡”的现状,使乡村的农民在某个方面,其自由度远远超过城市的居民。

而城市中真正有权有势的居民,其实是拥有大量田产与雇佣农的大地主。城市不过是他们攫取权力与财富的舞台与渠道。城市中大多数的手工业者以及地位低贱的商人,则是这些大地主收割利益的工具。

这也导致了所有在城市里生活的人,都向往着乡村的生活。或者说,向往着可以在乡村拥有大量田地的生活。

元朝重商,当商人的地位被无限提升之后,在城市中财富积累的速度便远远超过了乡村。土地不再是必须的资本,而在城市之中居住与生活,则成为了地位的标志。

城里的人不再想出去,城外的人却争破脑袋想往城里挤。

鄙视链自此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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