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彻二世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六十四章大生意,我的大不列颠帝国,兰彻二世,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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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在地广人稀的高地,动物才是高地的主人,麦克唐纳部落的人口才一千多人,而高地上最大的狼群都快有一千了,两者干起来,人类是完全没希望的。

而他们这几十人,在高地夜间,绝对是狼群最好的食物。

“洛根,你去打个招呼,小心点!”刘易斯等人在离麦克唐纳部落一英里外,小心地观察着不断巡逻的骑手,转过头,对着一旁畏畏缩缩的向导说道。

刘易斯之所以找这个枯瘦模样的老头,不止是因为他认识高地地区各个部落地址,而且他几十年来一直跟随着商队在高地的穿梭,对于各个部落的首领和人都很熟悉,这样一来就避免了他们遭到无辜的迫害了。

“可以,看我的吧!”名叫洛根的老头跟自信的答应着,“他们这里的勇士我基本都认识,不会有什呢事的!”

说着,洛根拿起来一根火把,骑着马,给刘易斯一个放心的眼神,慢悠悠地走了过去。

而看着洛根慢悠悠地骑着马走过去,这让刘易斯等人心里干着急,对于这种速度感到无语。

而麦克唐纳部落的栅栏外,守护巡逻的骑兵看到远处,一个人骑着马,慢悠悠举着火把走了过来,心里瞬间冒出了疑惑。

“你去叫首领来,就说有可疑人物过来!”

巡逻中,一个身上刻满图案,穿着麦克唐纳部落特有的苏格兰花格裙,比周围其他人壮上一圈的男人举着火把,对着一旁的巡逻兵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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