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鹿侯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二十七章 蹴鞠,开海,夺鹿侯,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世界就在他们手上,随心意而动。

普利县城中设立三座营地,属于三老营的大营坐落于明商牧野会馆外,营内演武场上军士正在以训练土工的名义挖掘屋舍地基,营外忙了一上午的牧野老营兵则在草场上踢蹴球。

英格兰人也踢足球,在这边游戏始于十二世纪丹麦人入侵,有士兵出于愤恨踢丹麦人的头骨,不够后来他们发现踢头骨太硌脚了,就换成了吹气的牛膀胱,同时出现了比赛。

比赛一年两次,通常由领主与领主之间,人们一拥而上,有时球会飞进平民屋舍,造成混乱与灾难,因而要求足球只能在空地在踢,明商会馆到城区间的空地过去就是普利茅斯举行比赛与宗教集会的地方,现在它们被军队霸占了。

明朝的蹴球也差不多,自春秋起,蹴球作为练兵与发泄士兵多余精力的手段之一,踢的是填毛发的实心球,于汉代达到高潮,毕竟汉高祖刘邦爱好广泛,专门举行比赛皇帝下场踢球,当时比较专业的规定是每队十二人。

在唐代变成了八片尖皮缝制皮球,内心同样用的是动物膀胱吹气,唐宋时期由于练兵专用名为击鞠的马球,蹴球就有了更多偏向娱乐化的发展,还出现了女子球队。

宋代比赛更加正规,蹴球用十二片硝制熟皮制成,每颗球正重十四两,两根球门柱高三丈二尺,球门网宽九尺五寸、高二尺八寸,网上有一眼,名为‘风流眼’。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历史小说相关阅读More+

盛唐纨绔

愤怒的妖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