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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我们案子的法官马文同,人很老实本分,是乡镇法庭里调上来的,还被评为县里的“十佳法官”。经过他反复调查取证,最后判定:孙秋明虽然接电话听了汪有志的气话,诱发了他的心脏病,但孙秋明的死亡最终还是因为有病造成的。如果孙秋明身体好好的,别说被我骂他一句“黑眼珠见不了白银子,”“被窝里放屁独吞”,就是骂他十句,他也不会死的,甚至会与我对骂。我所负的责任是,用辱骂的语言进行说理。这是完全不对的,并且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应当承担一部分民事责任。所以。法庭判额犯有侵犯他人名誉的违法行为,应公开向死者进行道歉,并处以一万元的罚金。致于孙秋明领奖金的事,我则作为另案进行了起诉,马文同判定二人各得一半。这样,我非常满意,我觉得。虽然自己赔了孙秋明一万块钱,也是应该赔的。因为孙秋明毕竟死了,出了人命的事。一万块钱就了结了,这是再便宜不过的事了。道歉也是应该的是,人家被你气死了,还能连声“对不起”都不说的是吗?所以。我非常后悔。不光口头上对孙秋明进行道谦,还写了一封道歉信。孙秋明的家属开始是不服的,要上诉。马法官说:“你还有啥不服的呢?老孙得的是心脏病,那就如一只熟透了的柿子,说什么时候从树上落下来就什么时候从树上落下来。好在是汪有志一激,老孙就发病了,这样就可以让汪有志也负一部分责任,罚他一万元。还让他向你们赔礼道歉。否则,若是因为你们自己与他生气或其他什么原因造成今天这种后果。那可就不是今天这个样子了。我这里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老孙在试验壮阳回春酒时,是自己亲自试验的,那么大的年龄,天天喝这春酒,喝了又去做房事,虽说对性功能无防碍,可对心脏特别象他这样有严重冠心病的人,谁能说没有潜下隐患呢?汪有志因为没有拿到奖金,说了两句气话,却替你们承担了责任,真亏的还是汪有志呢!这一解释,孙家也就没有气了,官司就算结了。叽!
处理了这桩案件,马文同忽然觉得咽东西有点不畅顺,开始没有感觉到啥,也没有把它当回事,就依然上班下班。那天回家吃饭,老伴给他煮了几个山芋,他吃起山芋也如同吃石块一般困难,老伴问他怎么了?他却答不出来,这才不得不上医院作检查。切片化验下来,老伴泪水一串一串地往下掉,原来,马文同患了食道癌,且已到晚期。叽,好人怎么都不长寿呢?
马文同很快地住了院,并转到上海做了手术。据说手术非常地成功,保守的说法也可以延长五年寿命。因为马文同办案从不收礼,又比较公正,还善于做思想工作,在法律很难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他又善于协调,把案子办得双方都能接受,所以,他在老百姓中的口碑很好,当他从上海回来时,很多人都去迎接他。
我得知这条消息,也跟着去了。自那次判决生效后,我便得到了五万元的奖金,扣掉赔款,还有四万。我分给了邓未来和蔡平各一万五,自己留了一万。我想,若不是马文同办案得力,哪里能得到这一万块钱呢?那当儿,我要请马文同吃饭,马文同却生病了。现在听说他从上海出了院,我岂有不看之理?
马文同从上海接回来就直接往县医院里转,为了迎接他,凡是去看望他的都准备了鲜花什么的,排着队,乘坐由法院组织的依维克前去看望他。
我那天也买了一些礼物,手里提着一盒营养保健品,跟着那些马法官的友好,依次排着队上那依维克。就在这时,忽喇喇来了一阵人群,他们是乡镇里派来的代表,因为马文同是十佳法官,县里作了安排,要各乡镇都派代表去迎接他,这样好给他一个安慰,同时也让人们感觉到英雄人物总是能受到人们尊敬和爱戴的,也说明雉水县精神文明建设抓得不错。涌上来的这群人大都是女性,这些女人,越是生活在乡下,越是喜欢打扮,啥么样的脂粉都往脸上抹,老远就能闻到一阵阵说不出来的浓香味。
这正是夏秋季节,女人们穿的比城里人还要露,半步裙早就不流行了,可乡镇里却正赶着穿半步裙的时髦。抢在我前边的一位女人也穿着一件半步裙,她大约有三十多岁的样子,那裙子紧包着她那肥肥的屁股不说,由于腿粗而裙紧,走起路来只能迈小半步,叽。她非常不讲道理地发出一阵浪笑,用屁股一顶,就夹在了我们队伍中间,差点将我手中的东西给挤掉了。那女人一手拿着鲜花,又弯下腰去擦她高跟鞋上凑的一点儿浮灰。屁股一蹶,就顶住了我的下身,真是够味的。好在我已上了年纪。没有多么的激动,但我非常厌恶地扭了一下身子,那女人有了感觉,知道我不高兴了,扭头白了我一眼,额靠。
就在这时候,开始上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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