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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过涧斜,迟鸟去吾家,重露应消尽,该知花亦花。”

李相之头系方巾,身着数处补丁洗的花白儒衫,脚下漏洞数枚的青布鞋履,挺直了身子,豪气万千的站在乡间臭水沟边摇头吟诗。面容冷肃的道:“此诗不仅体现了本诗人重生之后的无限新生之情,更很好的诠释了洗尽铅华之后我本是我的决然之态,好诗!好诗……果然好诗啊!我真他妈太有天赋了。如此大才不尽早上街,被伯乐狗仔挖掘,那真是大明朝的损失了。事不宜迟,go……”

苏州,江南文化人才集中地之一,而这个时期更是文星荟萃,才子遍地。吴县苏州城,李相之的目的地。李相之憧憬的迈着健步,心情舒畅之极,乡间之中的乡里乡亲都会和善的对他问好。

“秀才!去哪儿呢?”

“李婶早啊,我大病初愈,不想闷在家中,打算去城里透透气。”

“等等……等等……你稍等一会儿。”

望着李婶匆匆奔回家去,李相之有些莫名其妙,不过李婶是李相之的邻居,而且是几十年的老邻居,对他亲如子侄,李相之当然‘报之以李’了,以家中长辈一般对待。

片刻之后,李婶提着一个篮子过来,递给李相之道:“去城里,顺便去窜窜门子,这么些日子没走动了,别让人家陌生了。你虽然年少得了秀才,但也不能太疏远了人家。”

李相之闻言,云里雾里,看了看篮子里面一尾新鲜的湖鱼,和一串大葱,嘴角努了努嘴,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卧床十多天了,可天天稀粥野草的,肠子都快磨穿了。

“哦……阿婶,原来我有亲戚住在县城里头呢?”

“哎哟,瞧我这记性,都忘了你还病着呢。”

“是呀,是呀,这不是什么都记不得了么。”李相之心里琢磨着,既然城里有亲戚,不如投奔去吧,天天吃稀饭,杂草,没病也吃出病来了,真不是个办法呀。

“你还记得三年前不?你十六岁就中了秀才,大城里头的那些大官儿小官儿财主都瞄上你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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