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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灵宝是可以的,比如诛仙剑就可以,不过,”她看看我的脸,小心翼翼地说,“需要你把血浇在上面。”
顿了顿,她又补充道:“要很多血。”
又顿了顿,见我脸色太难看,她又安慰道:“妖力驱动,至少要祭练十年才能如臂指使,你用鲜血驱动,起码随时都能用。”
谢谢你的安慰,小蛙。
但一点都不管用。我郁闷死了。
尼古拉斯凯奇在《战争之王》里面有一句台词:命运给你开的最大玩笑,就是在非洲刚果这个每四个人里就有一个艾滋病毒携带者的国度里塞给你两个绝色美女,而方圆30公里以内却买不到一个避孕套。
我此刻深深体会到了他的心情。刚才还以为自己开了个很牛逼的穿越金手指,从此在洪荒世界呼风唤雨走向人生巅峰,没想到是个作死专用作弊器。
我一边哭丧着脸,一边把一地的先天灵宝一个个拿起来,把玩了一遍,满脸不舍。想了半天,把那本《洛书》收了起来。然后一狠心,一闭眼,对着眼前的众妖重重地一挥手,说出了洪荒世界在豪爽程度上至今空前,甚至很有可能绝后的话。
“喜欢什么自己挑,看上了就拿去吧。”
就好像散落在地上的是一些不要了的旧货,而不是秉洪荒灵气而生的先天灵宝一样。
众妖顿时一拥而上,这分宝岩瞬间像菜市口一样热闹起来。
不得不说,洪荒第一批妖,至少我眼前的这一批,平均素质还是比较高的,不管是大家这段时间处出了感情也好,或是刚好这群妖的脾气比较好也罢,总之,整个分赃大会的气氛还是比较和谐友好的。当然也跟我带回来的灵宝太多有关,每人一件还有多的,他们倒也不贪心,还多出来一样,又留给了我。
我一看倒是乐了,他们倒还挺谦让。多出来的一样是颗珠子,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我也没要,随手递给了猛犸,然后把剑拿在手上,把书别在后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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