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牧闲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六十一章 小民警、大作为!,朝阳警事,卓牧闲,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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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警察同志,您有没有搞错,怎么可能罚这么多。”
“现在知道多,早干什么去了!”
治安大队民警翻开手边的《治安处罚法》,抬头道:“看见没有,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知道这次要被罚,没想到会罚这么多。
正接受处理的村民急了,正准备开口争辩。
治安大队民警又翻开《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指着上面的条款道:“再看看这个,流动人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暂住登记,并由登记责任人或者单位在登记后3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通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向公安机关申报。
不及时申报流动人口暂住登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啊,两百至五百,为什么不罚两百,非要罚五百?”
“罚你五百还多,想想你租出去几间房,有多少房客没去社区报备?租出去十四间,二十六个人没报备,如果按人头算,可以罚你一万三!”
……
与此同时,综合执法大队也在协助区房管局的执法人员对村民进行处罚。
相比之下,这边罚起款才多才厉害。
未按规定登记备案并且未在限期内改正的,个人将处以一千元至一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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