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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在一个老人家中。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我只管他叫“老头子”。老头子收留了我,并且教会我认字,还教了我方天画戟的本事。鬼知道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或许就像文归那混蛋说的,他看我骨骼惊奇,想让我拯救世界和平吧……不过世界和平到底是谁?为什么他成天要打一个叫篮球的家伙?(注1)
我在老头子那里呆了五年,然后老头子就死了。他死了,我就又成了孤儿。不过这次我的本事可就大了,以前干不好的,现在能干了。
在边郡,打猎是个挣钱的活计。肉可以吃,剩下的可以风干了卖掉。猎物的毛皮更是有人高价收购。就在那时候,我认识了侯成、魏续几个。也就是在那时候,我真正把从老头子那里学来的东西运用到实战中。
后来我十五还是十六岁的时候,看上了五原郡严家的丫头。严家是大户,肯定不会把女儿嫁给一个猎户。可我一个孤儿,又是个杂种,想出人头地谈何容易?不过边郡嘛,上位的机会还是挺多的,最简单的,就是当兵。
当兵也不能从炮灰当起啊。还好那时候鲜卑闹腾得挺厉害,并州刺史丁原下令,就算边民也可以用人头换战功。我想着弄十个八个的人头,怎么也能当个伍长,就一个人跑去杀人了。
一开始还被我逮了几个落单的,不过后来不小心撞上一个巡逻队,那时候……虽然不想承认,不过凭我一个还真是危险,不过幸好那家伙——就是我之前说的文归——不知道从哪蹦出来,帮我干掉了那几个杂碎。不过那家伙后来竟然要跟一个百人队对上。妈的,看他也是个读书人的样子,竟然连死怎么写都不知道。不过谁叫老子欠他一命呢,干吧。
老实说那次我真他妈觉得自己差不多要挂了,不过老天好像还没打算把我收了去。我们赢了,杀了全部鲜卑狗。虽然受了不少伤,不过值了。那一堆人头,直接让我在丁原的亲卫队里当了个小队长,严家的女儿也顺利娶到手。
老实说,自从我离开老头子以后,我打架就再没遇上过对手。什么侯成魏续之类的,收拾他们根本用不了几招。不过那次萧文归的枪法真是把我吓到了。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快、那么准的枪。那时候虽然号称是联手对付鲜卑骑士,其实大半都是被他干掉的。也就是那次,我知道什么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不敢再继续自傲下去。
后来呢?丁原挺看重我,不但把我提升为主簿,还收了我当义子。我也是那时候认识高顺的,这家伙是丁原的亲卫队长,本事很不错,教了我不少东西,不过他实在太耿直太诚实太不会做人了,干了多少年还是原地踏步。
再后来……就都知道了呗,我杀了丁原,带着高顺他们投了董卓,又杀了董卓,收了张辽那小子——那小子的天赋不比我差,跟着董卓是真心浪费了。之后就是各地流浪。当初爹妈死时候,发下的要杀尽鲜卑的誓言早他妈忘得一干二净了。
我他妈一直觉得,手里有方天画戟,胯下有赤兔马,天底下谁也拦不住我。虎牢关?刘关张三个人又怎么样,我一样想走就走。就算后来遇上萧文归,他不一样奈何不了我吗。就是……总感觉这小子一直没出过全力,起码感觉不到那次和他联手杀鲜卑狗时的气势。不爽,真心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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