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洛丽塔》
但想想也不是不能理解,
纳博科夫的母校是剑桥三一学院,攻读的法国和俄罗斯文学,
陆时在跟蒙森交流时曾举过例子:
“
‘Lolita,Lightofmylife,fireofmyloins.Mysin,mysoul.’
”
蒙森当时的评价是:
原因无他,
这本书很难改。
首先是地理和时代背景,
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正是发展最快的阶段,主人公洛丽塔能去参加夏令营,亨伯特甚至有小轿车,可以载着两人旅行。
但20世纪初的欧洲,
“通篇几乎只由,两个音开头的单词组成,这种头韵的运用,是英文中最典雅的写作方式之一。”
最离谱的是,纳博科夫居然是个俄裔作家,英语不是他的第一语言。
这种文字,让陆时翻译没问题,
可如果改编……
嗯,一时半会儿是没戏了,得好好打磨。
夏令营?
不好意思,1885年发源于美国的新玩意儿并没有推广开。
汽车更是如此。
诸如此类的例子不胜枚举。
其二则是原著作者纳博科夫深厚的文学功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