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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
简而言之,根据肉体论,我在第二个星号标记处死亡,即我的身体死亡之时。但是,我在第一个星号标记处失去了重要的内容,这时即我不再为人(being a person)之时。
正如我们所见,如果我们接受了人格论,死亡时刻就需由人格功能而非肉体功能界定。大致说来,只要我的身体进行着人格功能,我就是活着的;如果我的身体并未进行人格功能,即便我的肉体依然活着,我也并非活着。我死了。
那么,肉体论一派自D阶段中会得出什么结论呢?差别不大。这里我依然存在,因为我的身体是存在的。然而不同的是,与C阶段相比,在D阶段中我依然活着,因为我的身体也是活着的。可惜我已不再是一个人。我的身体无法进行人格功能活动,因此这种情况下,我仍然没有得到重要的东西。我不足以存在,我亦不足以活着。我宁愿做一个活着的人,而那只发生在B阶段中。
在人格论下,可以肯定的是,这一思路上的内容即是我们关于死亡的想法,但它不一定如其所示那样确定无疑。让我们试着回忆昨夜,假设昨夜凌晨3点20分时你在熟睡之中,你正处于深度无梦的睡眠,你未思考,未推理,未交流,未回忆,未计划,未创造。你并未运行任何形式的人格功能。
这恰恰重申了我在上一章结束时表述的观点,关键不是继续存活,而是你在继续存活中想要得到什么?而我在继续存活中想要得到的之一就是活着。显然,根据肉体论,我在C阶段中是依然q的,但是我并未活着,于是我没有得到重要的东西。这一点应该就是肉体论一派会声明的一点。(相反,根据人格论,当我仅剩一具尸体时,我根本不存在。)
如果我们接受“肉体停止人格功能行为即为死亡”的观念,就必须勉强承认,昨夜凌晨3点20分你已死亡,尽管我们不这么认为。的确,因为你经历了无梦睡眠接着做梦的各种循环,那么我们就不得不说,你死了,后来又活了,又死了,整夜不停地转换。这样当然是不正确的。因此,我们在定义时需要更谨慎些,不能简单地说身体并未进行人格功能活动即是死亡。我们需要更细致的思考。
让我们回顾本书伊始提出的问题,你死后还能继续存活吗?肉体论给我们的回答有好有坏。好消息是,你可以在你死后继续存活;坏消息是,你会是一具尸体。尽管听起来像个拙劣的笑话,但如果肉体论的说法是正确的,那这一推论就丝毫不是玩笑,而是确凿的事实。<a id="z12" href="#bz12">12</a>我在我死后一段时间内将继续存活。当然我的身体将最终消亡,腐烂分解为分子、原子,那时我的肉体便不复存在,我也不再存在。但至少在一段时间内,在C阶段内,肉体论一派可以说:“是的,谢利·卡根依然存在。他存在,但他并未活着。”
人格论者一个合乎常情的提法是,你没在运行人格功能也没关系,只要这只是暂时的。倘若你的肉体过去进行过人格功能活动(你已是一个人),且你在未来将继续进行,那么你仍然是活着的,即便此刻并无人格功能活动进行。这样无梦睡眠的问题就巧妙解决了。即使你在凌晨3点20分并未运行人格功能,你后来将回归此行为,于是我们可以恰当地说,你在无梦睡眠过程中仍然是活着的。那么根据此结论,达到死亡状态不仅需要人格功能的缺失,还需要它是永久地消失。
根据肉体论,倘若我在既定时间内存在,那么此间必然有人以我的肉体存在。这个人不必有我的人格,拥有我的肉体已足够(“追踪肉体”)。再回到C阶段中考虑,我残留的只有尸体。但尸体又是什么呢?它自然是肉体,我的尸体即是我的肉体。因为我的尸体依然存在,那么我的身体也仍存在。因此,依照肉体论观念判断,我依然存在。我当然已死了,但是我依然存在。(为何肉体论认为我在C阶段中才死亡?与人格论不同,肉体论不必去甄别我活着与我的身体活着,既然我的身体在C阶段中并不存活,那么肉体论一派有理由认为我并非活着。)
但这一修订也说不通。一些情况依然会被错误归类,比如我们直观反应中认为仍活着的却要说是死了,直观反应中认为是死了的却要说是活着。就前一种情形而言,可以对无梦睡眠的情况稍加修改,假设弗兰克昨夜凌晨2点至2点30分之间处于无梦睡眠之中,不巧的是,凌晨2点30分他心脏病突发,在睡眠中死去,再也没有恢复意识,再也没有继续运行人格功能。根据我们当前的提议,弗兰克死于凌晨2点,因为他此时已经最后一次停止了人格功能活动。然而直观反应告诉我们,这好像是一个错误的答案,弗兰克在2点15分依然活着,虽然他处于无梦睡眠之中,但他直到2点30分心脏病发作时才死亡。因此,单单人格功能停止活动不再恢复这一事实,还不足以界定死亡。
若我们接受的是人格论,至少会得到这样的结论。但是,如果我们接受的是肉体论呢?那就有意思了。
而且这也不是死亡的必要条件,至少在若干构想出的案例中,即使人格功能最终可恢复,人也可以死亡!比如,审判日到来,上帝令死者复活,且复活后将有人(仅一人)具有你死前同一个人格,如我们所知,根据人格论,复活后会有人成为你。你又活着了,你被复活了。我们同样可以假定,于其他人也是如此,所有的死者都将再次存活。
尽管我并未活着,但我的身体活着,因此人格论者需要把我活着与我的身体活着给区分开来。正常情况下,即图8.1中,我停止存活之时,我的身体即刻不再活着。但是反常情况下,即图8.2中,两种死亡相脱离,我身体的死亡发生在第二个星号处,而我的死亡发生在第一个星号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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