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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多少有点儿像朱利安·巴恩斯在他的短篇小说《梦》(The Dream)里设想的那样。<a id="z27" href="#bz27">27</a>巴恩斯幻想天堂是某个你想做任何事都可以、想做多久都可以的地方。但巴恩斯说,最终你会感到厌倦。当你感到厌倦时,你可以结束它。这个“你最终将结束做这件事”的提议,正是巴恩斯表达“永远活着不值得期许”的方式。但这里引出的新观点是:活到我们满足为止,即直到我们得到生命能赋予我们的所有美好事物,可能是一件好事。
如果我接受剥夺解释理论,是否就必须认同永生是有价值的主张,否则就是自相矛盾?一点儿都不。永生的价值并不单单是根据剥夺解释理论这一逻辑问题得出的。毕竟,剥夺解释理论所说的是,由于你被剥夺了生命中的美好事物,所以死亡对你有坏处。如果你没有被卡车撞到,你会成为一名专业舞者或一名建筑师,拥有一段精彩的人生;你会组织一个家庭,环游世界,和你的朋友在一起,或做出重大的科学发现。不管是什么,生命都会给予你美好的事物,而当你被卡车撞到的时候,你就被剥夺了这些美好。这就是你在那时死去会对你有坏处的原因。也就是说,死亡是坏事,它坏在你被剥夺了生命中的美好。
这也是我之前强调过的一点,对剥夺解释理论最好的理解不是说我们将会死去是一件坏事。如果永生是不值得期许的、是一场无休止的噩梦这观点正确的话,那么我们将会死去这个事实就有好处,因为它确保我们不用去面对永生。尽管我们将死去不是一件坏事,但我们死去时它却依然可能是一件坏事,我们依然可能太早死去。
实际上,这里我们需要问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是否存在这种逻辑一致性,它要求那些接受剥夺解释理论的人必须相信永生是一件好事?如果我接受剥夺解释理论,但否认永生的价值,那我是自相矛盾了吗?第二个问题是:即使单单是逻辑一致性并不能使我们肯定永生的价值,那么永生真的是好事吗?我想从第一个问题开始讨论,我认为它比较容易回答。
最后,在结束永生这个话题前,我想和你们分享来自一位前美国小姐参赛者的至理名言。她被问到这个问题:“你想永远活着吗?”她的回答是:
很显然,我们可以不断重复这种假设:如果我没有在120岁时死去,如果我没有在150岁时死去,如果我没有在500岁时死去。不管我什么时候死去,只要我接受剥夺解释理论,我都会说,如果我当时没死去,就会享有更多生命的美好,不是吗?因此,不管你何时死去,死亡都会对你有坏处。由此可见,对你来说,最好的事就是永远不死——永生。
我不会永远活着,因为我们不应该永远活着。如果我们应该永远活着,那么我们就能永远活着。但我们不能永远活着,这就是我不会永远活着的原因。
我们很自然就会这么想。比如,假设我下周被卡车撞死了,根据剥夺解释理论,这有坏处,因为如果我没有被卡车撞中,我或许能多活20年或30年,就会得到未来几十年的美好事物。对我来说,后一种情况好多了。当然,假设我在80岁的时候死于癌症,这依然对我有坏处。因为如果我没有死于癌症,我或许能再多活10年、15年或20年,并得到更多生命中美好的事物。相反,假设我在100岁时死去,或许是死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这对我来说仍然有坏处。如果我没有在100岁时死去,就会得到更多生命中的美好事物。
这不是很棒吗?
如果死亡有坏处是因为它剥夺了我们生命中美好的事物,这是否意味着,最好的事就是永生?鉴于剥夺解释理论说死亡是有坏处的,这是否意味着我们最好是永生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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